(三)邮寄申请:
如申请人确有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来大使馆申办,又不便委托他人申办,也可邮寄申办。邮寄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经美国公证员公证并经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1份。该《审核表》分上下两部分,请用中文楷体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要有涂改,请使用钢笔或碳水笔。《审核表》的编号、经办人签名、审核人签署三栏由大使
馆或总领事馆工作人员填写,确认机构公章处由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工作人员加盖馆章,其它部分由申请人填写。请注意:申请人应在当地公证员面前在《审核表》上
签名,由公证员见证申请人签名属实。公证员的公证词和签名可写在《审核表》上半部分或另页白纸上,不要写在《审核表》的下半部,也不要写在“加盖骑缝章”
下面。
2、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美国合法居留证件的复印件1份。护照只复印个人资料页(含延期页)。
3、写明申请人姓名、地址并贴好邮票的回邮信封,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工作人员将使用该信封将做好的健在证明寄回。
4、连续3年委托他人或邮寄办理的,第4年应由申请人亲自到馆办理一次。
5、邮寄地址(中国驻纽约总领馆)
Visa Office(健在证明)
ChineseConsulate General in New York
520 12thAvenue,
New York.N.Y.10036
请勿寄至总领馆的其他地址,信封上收件人处必须中文注明“健在证明”,否则你的邮件可能被拒收。如因未注明上述字样而造成邮件被退回或延迟受理,总领馆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