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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酸性體質」竟是假理論創始人被判詐欺罰1億!


转贴:「以案释法」石景山隆恩寺附近盗墓未遂被抓三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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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网址 : http://k.sina.com.cn/article_6414446251_17e54aeab001003057.html?display=0&retcode=0)


「以案释法」石景山隆恩寺附近盗墓未遂被抓 三男子被判刑


2018-01-30 19:00:23    新浪看点    作者: 艺雅单薄上面地

「以案释法」石景山隆恩寺附近盗墓未遂被抓 三男子被判刑


近日,石景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国相亲自带队,就一起盗掘古墓案出庭支持公诉,公诉部检察人员集体观摩了此次庭审。


REC

「以案释法」石景山隆恩寺附近盗墓未遂被抓 三男子被判刑


案件总览:

用买来的探测仪,郭某等人在石景山隆恩寺附近实施盗墓,开挖了一条长达20余米的盗洞,还没来得及挖到任何文物,就被警方抓获。昨天下午,本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并宣判,郭某等三人因盗掘古墓葬罪未遂被判处管制2年至8个月不等。

案件过程

买来探测仪

寻墓葬


「以案释法」石景山隆恩寺附近盗墓未遂被抓 三男子被判刑


郭某原是河南郑州某厂的职工,因患喉癌病退,在北京求医期间,他认识了从事盗墓的“老四”,并通过“老四”联系到了岳某。在一通电话中,岳某和郭某商议,在石景山隆恩寺附近盗掘墓葬。

岳某告诉郭某,附近有些墓葬在民国时期就被盗过。在隆恩寺山上转了几圈后,郭某决定就在此下手。他花费7000元购买了可以探测金矿、玉石的探测仪,通过仪器的探测确定了挖掘地点。


「以案释法」石景山隆恩寺附近盗墓未遂被抓 三男子被判刑


图 作案工具

今年4月,郭某叫来自己的养子李某,又雇来刘某、张某帮忙。挖掘盗洞需要的锤子、铁锨、头灯等工具,郭某也一并采购完毕,并特意在隆恩寺附近租了两间平房,供几人居住。

由于上山的入口在某大院内,岳某特意联系了一辆有大院通行证的黑车方便通行。起初他们在白天挖掘,但恰逢清明时节,上山祭拜的百姓较多。为了隐蔽行踪,郭某决定改在晚上进行盗挖。

只要天气好,几人便晚上七八点钟上山,趁着黑夜挖掘,凌晨4点下山离开。郭某负责操控探测仪,确定挖掘方向并指挥,李某等人挖掘盗洞,并将土运出洞口,丢弃在附近。山体石头太多,靠人力难以挖掘,郭某又采购了发电机、电镐用于挖掘,每天能向前推进几十厘米。

盗墓未成

所盗墓地是

3座僧人墓

盗墓断断续续进行了一个半月,几人对自己的盗掘行为丝毫不加掩饰。有关部门在巡查时发现了盗洞,在几人被抓获时,盗洞已经挖了20余米,但未触及到塔基和地宫,挖出的两块“水晶”和“玉”经鉴定也均为普通石头。


「以案释法」石景山隆恩寺附近盗墓未遂被抓 三男子被判刑


图 警方现场取证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出具了调查说明,确认盗掘现场附近为三座古代墓塔塔基,初步判断为隆恩寺僧人墓地。该区域地下文物埋藏较为丰富,文物部门曾在盗洞东侧发现清代宗室墓葬,具有较为重要的文物价值。

石景山检察院


「以案释法」石景山隆恩寺附近盗墓未遂被抓 三男子被判刑


石景山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岳某、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故提起公诉,李某、张某实施犯罪的证据不足,不予起诉。近日,郭某、岳某、刘某在石景山法院出庭受审。

判决

盗墓未遂

被从轻处罚

岳某、刘某均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但郭某始终不认罪,他坚称自己不懂盗墓,开挖盗洞的目的是寻找玉石矿。但警方的侦查录像显示,现场盗洞仅可容一人通过,且盗洞已经挖穿一处院墙。

检察官表示


「以案释法」石景山隆恩寺附近盗墓未遂被抓 三男子被判刑

「以案释法」石景山隆恩寺附近盗墓未遂被抓 三男子被判刑


程国相副检察长、王硕蕾检察官(右)

检察官表示某等人选择文物较多、分布较广的地点盗挖,且为了躲避群众选择夜间进行,并采取开掘盗洞的方式挖掘,手段与“开采玉石”的目的不符。

谈到盗墓的目的,岳某说,他妻子患上了乳腺癌,为了赚钱他才想到了这个主意。他自己没有相关的文物知识,寻找墓葬全靠郭某的仪器。

“古墓葬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见证,是先人留给我们的财富,一旦流失,极难追回。”检察官表示,郭某等人的行为侵犯了文物管理制度和国家对古墓葬的所有权,应依法予以惩处。

石景山法院认为


「以案释法」石景山隆恩寺附近盗墓未遂被抓 三男子被判刑


经审理,石景山法院认为,郭某、岳某、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但因三人未挖到墓穴及塔基地宫,没有涉及古墓葬文化层,未损坏历史、艺术、科技价值,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

郭某、岳某为主犯,刘某为从犯。故一审判决郭某管制2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岳某管制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刘某管制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三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文章来源|石景山检察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看点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新浪看点联系。)



 

转贴:女副厅长各种手段疯狂敛财天天说自己是党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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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厅长各种手段疯狂敛财 天天说自己是党的女儿


2018年11月13日 08:35 新浪新闻综合

  原标题: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爱华涉嫌受贿846万元受审

  来源:检察日报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10月25日,安徽省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爱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蚌埠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蚌埠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王爱华利用担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规划调整、设计项目承接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和现金,共计折合人民币846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王爱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提出异议,并当庭进行了辩解。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超低价购房买车

  今年56岁的王爱华任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之前,在合肥市规划局局长的位置上干了近11年。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显示,这个时期也正是王爱华利用各种手段敛财的“疯狂期”,其中最突出的是利用规划局长的“天时地利”,超低价为自己和亲友购买住房和商铺。

  2003年至2012年,王爱华接受安徽某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办理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等事宜上提供帮助。2004年12月,王爱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81.95万元的价格,从该置业公司购买综合商铺一套。后因程某被合肥市纪委调查,王爱华便安排家人补交购房款24万元。经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房产实际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1.95万元。

  2007年6月,王爱华又以明显低于市场价139.46万元的价格,从其提供过“帮助”的安徽某房地产公司购买商铺一套。2012年上半年,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被纪检部门调查,王爱华急忙安排家人补交购房款30余万元。经鉴定,该房产实际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01.88万元。

  2009年7月,王爱华以33万余元这一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其关照过的某置地公司为自己的胞妹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住房一套。经鉴定,该房产实际市场价值为119万余元。起诉书指控,王爱华先后共为自己和亲属超低价购买了4套商铺和1套住房。

  除了买房,王爱华还利用其担任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为家人和亲戚超低价买车。2013年至2017年,王爱华接受安徽某车业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用地等事宜上提供帮助。2013年上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王爱华以明显低于进货价的价格,先后为其儿子、儿子的岳母以及另一个妹妹从该公司购买3辆汽车,并由该公司支付14万余元的购车税费、保险费。魏某被调查后,王爱华安排家人补交了购车款2万元。

  王爱华案发后,检察机关扣押了其涉案赃款583万元,查封其3套商铺。

  假手特定关系人

  庭审情况表明,王爱华所收受的贿赂,除了帮两个妹妹和其儿子、儿子岳母等人超低价购房买车外,还有一部分财物是通过其丈夫、儿子等特定关系人实现的。

  2003年至2012年,王爱华接受安徽某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办理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等事宜上提供帮助。2003年至2004年,王爱华的丈夫张某某先后3次在其办公室收受刘某人民币100万元。直到2011年,王爱华才知道这件事,但其却并未予以退还或者上交。

  某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另案处理)也找时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的王爱华“办事”。2007年至2010年,王爱华先后4次在其合肥市测绘院8楼画室等地直接或者通过其子张某收受陈某给予的人民币23万元和2.5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40余万元。此外,王爱华还通过其儿子张某收受安徽某车业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给予的汽车加油卡、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6.5万元。

  王爱华自己直接收钱也是十分了得。在担任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时,她接受上海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另案处理)的请托,为该公司在设计项目承接等事宜上提供帮助。2013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王爱华先后6次在其合肥市测绘院8楼画室、西山雅居公租房宿舍,收受李某给予的人民币60万元。2012年下半年,经王爱华介绍,李某甲与李某的公司签订了合肥市十五里河项目设计中的动画制作合同,合同金额为5万元。李某在支付完合同尾款后,应王爱华要求,又多向李某甲支付了5万元。李某甲收到5万元后告诉了王爱华。

  在王爱华所收受的财物中,有一个价值10余万元的石狮子。2003年至2016年,王爱华接受安徽某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某的请托,为其个人及所在公司在设计项目承接等事宜上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江某就把这个石狮子送给了王爱华。

  假忠诚真贪腐的“两面人”

  庭审中,办理此案的公诉人分析了被告人王爱华受贿一案的两个特点,一是受贿次数多、时间跨度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二是收受的财物形式多样,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

  从2002年至2017年,王爱华与多个商人朋友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往来,受贿次数累计达30余次之多,前后持续10余年之久,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还先后6次收受李某给予的人民币60万元,并为其家人以明显低于进货价的价格购买汽车。

  公诉人指出,王爱华收受贿赂的隐蔽性、欺骗性在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的商品房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她要么通过将实际购房合同日期提前,以使低价购房合理化,要么以伪装房屋租金抵扣房款,以使低价购房合法化。其还多次以亲属名义购买房屋,并在相关人员被查处后补交部分购房款来试图逃避法律制裁。

  在受到纪检部门调查期间,王爱华写过一份《忏悔书》。她这样写道:“没有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就容易引起理想信念上的动摇和模糊,体现在本职工作中就会不自觉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为自己政治前途铺路,为个人、为家庭谋私利的资本。”

  王爱华接着剖析了在自己身上的四种具体表现:首先是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当局长前几年还是比较谨慎、很努力工作的,后来领导信任了,工作人员也熟悉了,思想上就放松了警惕。其次是法律意识淡薄,糊涂胆大。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好处,把亲情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第三是对党不忠诚。以亲属名义购买的房产都没有申报、登记,天天说自己是党的女儿,把对党忠诚挂在嘴上,可实际行动却差之千里。最后是缺乏底线思维能力。所有底线思维最重要的一条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做得再好、成绩再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抓好,一切都归零。

责任编辑:余鹏飞


 

[转载]AK47的由来-----无名小卒的构思和专家技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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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K47的由来-----无名小卒的构思和专家技艺结合


       AK47现在是满世界扬名的自动步枪,大名叫卡拉什尼科夫自动步枪,即АК系列自动武器。这玩意操作简单,廉价耐用,突突突快感爆棚、杀伤力强似割韭菜。二战后期装备苏军,后来跨出国门,装备了多国军队和武装,华约国家和东方大国纷纷仿制,产量高达上亿,享誉五洲四海,成为苏联军事文化符号。

    说起来是苏联卫国战争时期,最高统帅斯大林下令研发轻武器,适应现代化作战的需要。1943年7月15日,苏联各路轻武器研发专家奉苏联武装人民委员部技术委员会之命,前来莫斯科开会。他们一走进会议室,便看见会议桌上放着一把德军制造的STG-44自动步枪,会议主持人见大家不解,便说:“这是我军刚缴获的德军新式冲锋枪。我奉斯大林同志之命,要求你们尽快研制出我军自己的自动武器。”

    很快,苏联武装人民委员部便启动了新型自动武器竞标项目,共有15款最新设计的自动武器入围,但并没有卡拉什尼科夫设计的自动步枪。卡拉什尼科夫自动步枪缘何没有入围?前苏联轻武器研发机构——中央精密机械科学研究院设计师什利亚耶夫说,苏联武装人民委员部技术委员会认为卡拉什尼科夫不具备武器设计师资质,因为卡拉什尼科夫只有七年义务教育经历,未受过高等教育,虽具有一定的轻武器设计经验,但当时成绩平平。

      当时共有15款最新设计的自动武器参加竞标,呼声最高的,是35岁的苏军著名枪械设计师苏达耶夫少校,他研发的自动步枪曾于1942年在卫国战争中经过实战检测,效果尚佳,颇受红军战士好评。苏联武装人民委员部原本有意推荐此枪装备苏军,但苏达耶夫少校在竞标过程中因病去世,其枪械的检验、测试和完善过程也随之中断。苏联武装人民委员只得扩大竞标范围,经波拉贡拉沃夫将军推荐,年轻的红军中士军械员卡拉什尼科夫中士得以携枪参与竞标。

       卡拉什尼科夫获准来到竞标地——莫斯科郊外舒洛沃村的苏军炮兵学院靶场测试新枪。靶场测试员普切林采夫上尉在检测过卡拉什尼科夫的新枪,发现其装置上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便在鉴定中写道:“此枪不建议装备部队。”卡拉什尼科夫闻之去找测试部主任留德评理。留德觉得卡拉什尼科夫虽然设计水平有限,但年轻人求知心可嘉,决定伸出援手帮他。留德首先为卡拉什尼科夫的新枪标注了18个需要改进之处,然后更改了普切林采夫上尉的检测鉴定:“建议改进后装备部队。”接着,留德又说服苏军炮兵总部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捷金上校亲自出马,为卡拉什尼科夫完善新枪。捷金基本上推翻了卡拉什尼科夫新枪的原有设计,从图纸着手为他重新设计,就这样,捷金重新设计和提交检测的卡拉什尼科夫新款自动步枪,无论从枪管长度、击发装置和枪管盒盖等多方面都有了颠覆性改进,卡拉什尼科夫的新枪最终获准通过竞标。

      1947年,苏军炮兵学院靶场奉命举行新枪检测淘汰赛,前去参加比赛的只有三款新式自动步枪:卡拉什尼科夫的КБП-580自动步枪赫然在目。1948年1月10日,卡拉什尼科夫的自动步枪通过了严格的测试和鉴定,并由苏联炮兵学院向苏联武装人民委员推荐装备部队,易名АК,它后来发展为自动步枪、轻机枪和通用机枪等多个系列。

现在,卡拉什尼科夫名扬天下,而幕后的测试部主任留德工程师捷金上校却鲜为人知。(根据旅俄作家孙越原文改写)


 

[转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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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12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自20011227日起施行)

法释〔200130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 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第七条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第十条 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第十三条 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第十五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第二十三条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二十六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婚姻法修改后正在审理的一、二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律适用修改后的婚姻法。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与本解释相抵触,以本解释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转载]观:八大处和北京军区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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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北京,晴......

以下4+1张照片,摄于八大处~

 

我的好朋友:小喇叭。在我俩15岁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哈哈,至今感情依旧!!

 

从八大处出来,小喇叭带我去军区大院转了一圈---她家就住在那里哈。

所以呢,下面几张就是在北京军区拍的啦。景还不错哦~~~

 


 

[转载]远去的特色人群:部队大院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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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去的特色人群:部队大院子女

北京有一种特有文化,叫“大院文化”。有一群人在,“大院文化”的洗礼下,成为一个极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骨子里流淌着英雄的鲜血,传承着“红色基因”。他们几乎与外界“隔绝”。高大的围墙和严守的哨岗阻止了人们的一切好奇心。这些在外人看来很神秘、很陌生,仍不住想打听打这“神秘”的部队大院。
从公主坟一直到北京西山脚下,一直到西山脚下的北京军区大院。你可以看到公主坟的空司、海司,到玉泉路的铁道兵司令部,鳞次栉比,一字排开。这就是后来逐渐形成的“大院文化”。有段时间,老百姓都称这里叫“新北京”。
 
一路走来,差不多每隔一段就会看到哨兵在把守大门,那个时代,整条街安静而神秘,而哨兵身后绿色的木头岗楼特显眼那时候地每个大院面积都很大,人也不像现在的多,总有感觉东西南北走不到头。
 
如果说大院有什么文化底蕴,说穿了就是一个五脏俱全小麻雀,从理发店到小卖部,从食堂到卫生所,从幼儿园到小学校,甚至中学,一应俱全。培英、育英、群英、育红、友谊、育翔、七一、八一、十一等都是大院的子弟学校。
 
这些大院中,大都有操场,干部、战士早上要出操。50年代末,有的操场被“开荒”种上了菜,据说一位干部因饿得不行,晚上偷摘了个茄子吃,结果背了个处分。
 
这些大院里有两座礼堂很著名,一座是总后礼堂,一座是解放军政治学院礼堂。50年代末60年代初,“劳逸结合”,礼堂几乎天天演电影。最早的《江姐》和《长征组歌》都曾在这里第一轮上演。
 
大院的孩子们早期跟父母一起来自五湖四海,说着南腔北调,听不懂也没有关系,混熟了,很快就能聚在一起,大家一起玩耍,各种疯玩。有时候出去玩,就差某个小伙伴,一群人在小伙伴家楼前叫喊,那阵势跟行军大打似的。玩到饭点,等各家大人叫喊回家吃饭,大伙儿才各自散去。
曾大受欢迎《血色浪漫》、《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阳光灿烂的日子》等影视剧。都是以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北京大院里的生活为原形,诉说着一个时代的青春与热血以及爱恨纠割。这也勾起了很多人的回忆。
 
部队大院的驻地,都有自己的生活围城,各大院自成体系统,高大的军院大门,以及以大院编号为代号,同学之间回答住什么地方都会说:住某某号院。
 
大院的孩子一生下来就自带优越感,住的是部队统一配给大房子,家里有军线电话,小时候就玩过枪,走到那都爱装着军装,冬天披军大衣穿翻毛军钩。
 
在街上还没什么车的时候,大院里面就有了红旗,伏尔加,老奔驰的轿车,更优越的是大院里面都有特供。吃的巧克力和大白兔奶糖、以及整框发的水果,各种战备罐头,压缩饼干还有特供的烟酒在外面根本买不到。
 
部队大院子弟,也都自成圈子,一般轻易不和院外人交往。不同大院的子弟经常会“串”,但耻于跟外边的人打成一片。以前院墙外背着筐子捡粪的农村孩子特别多,大院这帮孩子一看他们来了,特别喜欢趴到墙头拿石头掷人家,说是“打土鳖”,你说坏不坏。
 
在大院长大的小孩,打小就知道谁家级别高,包括谁家有大内参、有电话、有电视都知道,大家虽然都在一块儿玩,级别低的家庭孩子的基本上插不上话,还会经常遭到取笑。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是这样的:两个小孩为了一个活动起了争执有一个父亲是参谋长的孩子过来协调:——你爸什么级别?——上校。——你爸什么级别?——中尉。参谋长的儿子果断地说:“听上校的。”
 
各个大院的孩子,都有自己的身份标志。海军的孩子穿一身蓝、白袜子、懒汉鞋的边得是雪白的。自行车也有讲究,卸掉后座,同伴坐在前头的大梁上。空军的孩子上身是陆军下身是海军,也就是上绿下蓝,飞行夹克道是很摆。
 
陆军的孩子比较牛一身绿,自行车座椅拔到最高,前面带一个,后面带一个,呼啸而过。再大一点就开军车乱窜。陆军大院孩子最不能容忍,小伙伴连内衣和袜子也穿军队的,再套双军胶鞋,会被鄙视成土鳖。
 
大院子弟身上普遍具有一种浪漫气息。当年院里的孩子,谁玩得起气枪,或者背着吉他,会唱两首歌,这都是特别牛的。
 
那时在这些院儿中有“大院儿院儿越小、人越少、心就越齐。就如同现在的小国寡民。院儿越大、人越多、反而相互谁也不服谁了。院儿越大派系就越多。
 
各院儿之间是战是和,全凭各院儿中“戳得住的”孩子王的个人关系好坏而定,他们身边的这帮孩子都是跟着起哄的。也学着军装穿“袢儿服”,鞋是“三接头”的,将校靴或伞兵靴,头发是清一色平头或寸头,以打过无数次“仗”收尾。
 
孩子王之间要是同学或是哥们儿,这俩院儿之间就可能友好相处,外面要有“事儿”,还可能相互“帮忙儿”,孩子王之间要是不和,这俩院儿之间可就是死对头了!有叫不完的“碴贝儿”。院儿里孩子都不敢单独外出。
 
这些军队大院的孩子,从幼儿园到小学到中学都在一起,早上听起床号起床,中午放学到大院的食堂吃饭,没事时能把院里各个角落寻摸个遍。白天躲,夜晚蹲在某个角落吓唬同伴,“发小儿”间,那些“不正经”的事儿,都在心里热乎乎地记着,也许要计较一辈子。
 
院里的孩子们从小到大都在这个“小社会”里,有着相近爱好和志趣,有着共同的童年,虽然昔日的哥们伙伴早已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一幕幕的欢乐童年,但军队大院的老楼房们依然告诉我们,这一切真的存在过。就算到了今天,“大院文化”依然影响一代又一代,在北京有种生活其实叫做部队大院。


 

[转载]北京有大院文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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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有大院文化吗?

 

笔者首先声明,我是在北京胡同里长大的孩子,六十年来没有在部队大院里生活过(不算有一次带高中生在北京军区炮团军训过一周),笔者不懂得什么是军队大院生活,特别是军队家属小孩们的生活。

但是,笔者认为:

第一,把负有保卫国家安全重任的部队军营,变成一个军队生活区,是延安“土八路”在战争年代“不得已”的生活方式的延续,非正规军队在战争与和平时期的模式。前苏联在战争时期曾经拥有600万正规部队,没听说带600万家属和孩子一块生活。

正规的国家军队军营,应该是办公区与生活区严格区分开的。军人下班回到生活区,就是老百姓,军人家属院等同于城市居民社区。

据悉,根据中央军委命令,今后部队营房一律不许再建设家属住宅区。

第二,部队大院的主体是军人,随军家属是附属,他们的孩子与军队没有任何关系,军队没有责任教育军人的孩子。

在中国“文革”特殊年代,军队大院的孩子是“非法组织”红卫兵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刚出茅庐的小屁孩儿,竟敢代表军队大院去“打天下”,有本事你把坦克开出来,也就穿一身被淘汰的军装而已,你敢带帽徽领章军衔吗?

第三,军队有严密的组织纪律,指的是对军人而言。军队的孩子充其量是在校的中小学生,根本没纪律。

第四,世界著名的美国“西点军校”是美国将军的摇篮,有“西点精神”,没有“西点文化”。1925年成立的国民政府“黄埔军校”有二十几期毕业生,第一任校长蒋介石就一直强调“黄埔精神”,但没有“黄埔文化”。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在有几十所军事院校,还没有一所院校敢说只有它能代表新中国所有的军事院校,所以也就没有“中国军校精神”,更谈不上“中国军校文化”。

第五,北京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首脑机关的所在地,是200多万中国军人的领导核心。不包括什么“大院子弟”。

“大院子弟”是什么概念,查《辞海》《词源》甚至《新华字典》,根本就没有这个词汇。“大院”俗指“军队大院”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简称。

“大院子弟”可以解释为二种概念。一是生活在大院内的年轻人,18岁以下的都算。二是部队大院军人直系亲属孩子,那不住部队大院里直系亲属孩子,算不算“大院子弟”,侄子、外甥住在军队大院里,算不算“大院子弟”。对此,恐怕自称“大院子弟”的人都说不清吧。


 

               “大院子弟”代表人物

 

王朔,1958年出生在辽宁省岫岩县,至今,王朔不愿讲他是北京人。相反,“我是东北人”这句话他却说得理直气壮。出生后不久,便随父母来到北京郊区的一个部队大院落户(海军大院)。大院里有各地的人,唯独没有北京人。王朔的理解是,可能那时北京参加革命的少。在自我封闭的大院里生活,使作为小毛孩子的王朔不知城里还有居民,以为北京除了商场就是公园。1965至1969年就读于北京翠微小学。1971年王朔家搬进了城,朝阳门的城根下,就读于北京东门仓小学。他和北京的语言发生了直接的交流。在此之前,他对北京文化几乎没什么认识,北京的语言对他来讲是陌生的。由此可见,今天王朔的语言,跟“老北京”是没有渊源关系的。

1972至1975年王朔就读于北京164中学。1975年借读于太原5中。1976年毕业于北京44中学。1977至1980年在海军北海舰队服役,任卫生员。1978年在大学恢复招生的时候,王朔兴起了报考文科的欲望,开始练习写作文,期间偶然将习作投往《解放军文艺》,居然中选,这便是他的处女作,短篇小说《等待》。《等待》是一篇时代印迹很浓并且颇为稚拙的小说,文笔还很学生腔。然而在1978年刚刚粉碎四人帮的当时,它无疑是清新可喜的,一投中的也显示了王朔的创作潜力。1980至1983年退伍后,倒腾服装赔了钱,后在北京医药公司药品批发商店工作,嫌“不自由”。1983年辞职从事自由写作至今。

“调侃”是王朔语言是最大特色。而调侃本身则是一种不硬也不软的语言形式。王朔成为人们眼中的披著文化外衣的“痞子流氓”,利用语言的时代错位,来引人“发笑”。五十多岁的人了,还在王府井大酒店里高喊“向毛主席保证”,这简直是对北京话的一种“亵渎”。

正统北京话是溥仪、溥杰、启功这些人说的那种带有阴阳顿挫之美的一种语言(学名“北京官话”),是经过长期训练而形成的。正经北京平民话,是以侯宝林相声名段为代表的北京方言,引人捧腹大笑之处是侯大师的“幽默”。严谨的北京话,得算老舍先生的巨作了。据说,在老舍的数百万字作品中,只有从一位“兵痞”嘴里说出了一句“脏字”。而在王朔数百字的一段文字中,竟然能找出18处“脏字”、“废语”、假装天真的“梦话”。

有人问王朔:“你写作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为了名利了。”于是,一不留神,王朔成了作家。自1984年初处女中篇小说《空中小姐》发表在《当代》后,迄今已创作二十二个中篇小说、三个长篇小说,大约一百六十万字,并创作了数十集电视剧。王朔1997年1月赴美。1997年7月回国,继续从事自由写作。90年代成为以飞扬跋扈的文字横行文坛的痞子作家,一声“我是流氓我怕谁”,直如当头棒喝,劈手撕下所谓崇高的面纱,接下来几乎全部的媒体都参与到这场轰轰烈烈的论战中去,加上《渴望》《编辑部的故事》《爱你没商量》《过把瘾》等等电视剧改编的成功,王朔火遍了大江南北。

 

2007年,王朔写了一本《看上去很美》的书,说的是家住复兴路29号院一个4岁小女孩的故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自述。实际真正的复兴路29号院是一家机电批发市场,专门卖电机、电缆什么的,是苑家村村委会办的,在城乡贸易中心与翠微大厦之间。后面倒是有几栋六层居民住宅楼,那是首都警卫一师的宿舍楼,但不叫复兴路29号院。王朔又在“调侃”读者了。那咱们就把“复兴路29号院”当作王朔幼年时候的家吧,小姑娘原来是男儿身。

笔者粗读不少王朔四方块文字,发现有这样一段大实话,令笔者对王朔肃然起敬。“我觉得,像我,从小,有一种傻逼优越感,在1957年以后到70年代,尤为明显。实际上后来发现,其实屁都不是。在这个国家,完全你处在一个,没你丫什么事,在里头,你纯是跟着哄。”

笔者试着用中国话翻译中国话的方式来解读王朔这句话“有一种傻逼优越感,在1957年以后到70年代(那正是“三七开”毛泽东犯错误时期),其实我王朔优越个屁,该反省才够格当“会喘气的”;跟着哄过的,也该“放下屠刀”,求得“立地成佛”。

笔者曾掠翻过几册翻译成拉丁文字码王朔豆腐块,把“王朔版”北京话的“精华”之处,翻译得驴唇不对马嘴,绿豆对不上王八眼,针尖找不到麦芒儿,那叫一个“中国人看不懂、外国人弄不明白”。就像侯宝林在联合国大厦里说相声——怎么没一位“乐”的。

说到底,用王朔的口吻来表达。“王朔,你丫挺的也就在北京牛逼。到了广州、福建,你球也不是。更别说到新疆、内蒙、西藏混了。你小子连国门都滑不出去,中国有你个屁名。还不是那些溜沟子抢报眼儿小报记者给你胡抡出的“头衔”。

就是在北京,才有更多的人懂你的方块字。诶,你王朔还别对北京人北京文化“三个不服、六个不搭理、九个看不上眼”。你才够五张,就知道说实话了吧。“我丫什么都不是,在里头,我纯是跟着哄。”哄、哄、哄,难道再接着哄三旬,你还想爬“王朔版”方块字格子吗,七老八十的啦,还胡耹个球。

在一册王朔版方块字的《前言》中,竟然有“老北京文化代表老舍”与“新北京文化代表王朔”的比对之言。老舍的“头衔”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封的——人民艺术家。说敢与老舍先生“拔份儿”——牙碜!

下面是一则网络短博,题目是——从此不再喜欢王朔——作者是“知名不具”。

王朔以义愤填膺、报打不平的超胆巨侠姿态,以假质问侯耀华的方式,“告诉”了全中国“谢东是侯大师儿子”这么一个“惊天秘密”。

不知道他是彻彻底底完完全全想出世做成一个真实的“真人”呢,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或者意思,反正我决定,从此不再喜欢王朔这个人了,尽管我可以尊敬他的大部分观点和看法。

侯先生是去世了,可马增惠大师还健在啊,谢凌宵先生也活着啊。妈了臭ХХ,就你明白,就你知道的多啊。谢东出世时,你还Х在肚子里转筋呢。

这都是哪辈子的事儿了?谁没年轻过?想当初中广说唱整团演出,无论在北京还是外地,多少年铁定的规矩,“小钢炮”马增惠的单弦打头阵,一嗓子就有碰头彩,得返场好几次;大轴呢,必是侯先生。二位德高望重的老艺人,受到了全国上亿人的崇拜和尊重,成为国人几十年的敬重偶像。谁想诋毁他们的声誉,先与这些老观众老听众商量商量。你算哪根葱啊。

至于其它的事情,那是私事,知道的就自个儿知道,不知道的也不打听,而真相呢,谁敢说比当事人还明白?以前接触过几个曲艺行里的,熟了,酒桌上说起一些老艺人的掌故,有些话明显地点到为止,不管听的人懂不懂,再问,岔开了,行里有行里的规矩。

都到了今天了,就你丫Х的明白,用的着你跳出来公开。你这是什么意思?真是为谢东?傻子都不信。不由又想起当初亲眼目睹的为一次公益活动发生的争吵,眼前浮现那一脸的浩然正气——去你二大Х的,当初就看清楚了浩然正气后面的嘴脸,现在,更清楚了,清楚得都有了立体感了,简直快成雕塑了。

凭着对这些老艺人的感情,说句私心话——再怎么着,当年那只能是段缘分,不是脏事儿。不象现如今媒体上那些所谓的“名人轶事”,私事都变公共事务了。不管是小报炒作,还是雇人“泄密”,甚至是自己跳出来“揭底”。总之,三天不在公众眼皮子底下“抖楞抖楞”,肚脐眼儿都跟着发痒。难道这就叫“公众人物”吗?

戈培尔有句名言“谎话说一千遍就是真理”。中国有句俗语,“好死和赖活着,一样出名”。中国这些冒牌“文化、呀人儿啊”,怎么就记住了这两句话了。

 

                   简述北京文化


“曾经作为老北京城市文化载体的胡同、四合院及其所蕴育出的京味文化,正像在地理空间上一样,退缩到城市社会的边缘,成为衬托强劲的新北京文化的模糊背景。大院以及生活于其间、以干部和知识分子为主的新北京人,蕴含着巨大的政治和文化能量,登上舞台中心,成为当代北京社会和城市文化的真正主角。”

其实,口出此言的所谓大院学者,本身就是很无知的。所谓北京人,首先应该是保持北京文化的一群人,不能光以居住在北京这个地界儿来说山。

北京文化至少应该包括三部分。

首先,以故宫为标志的超大型四合院,北京城是一座巨大的历史文化博物馆;以众多四合院为代表的北京民居,因与传统文化的密切关系,成为具有世界意义的建筑样式。它分为王府名宅的大四合院和普通民居两类而流传至今。主持美国故都费城的城市规划20年之久的培根在他的《城市设计》一书中写道:“在地球表面上人类最伟大的单项工程,可能就是北京城了。这个中国城市是作为封建帝王的住所而设计的,企图表现出这里乃是宇宙的中心。整个城市深深沉浸在礼仪规范和宗教意识之中……它的(平面)设计是如此之杰出,这就为今天的城市(建设)提供了丰富的思想宝库。”

丹麦著名建筑与城市规划学家罗斯穆森写道:“整个北京城的(平面设计)匀称而明朗,是世界的奇观之一,是一个卓越的纪念物,一个伟大文明的顶峰”。

中国人民熟悉的历史人物史迪威将军的女儿南希·易史文斯说;“在北纬四十度上下的世界各大城市,只有北京是历经三千年而不衰的都城。古迹之多,胜过罗马;气魄之大,胜过巴黎,只有二百多年建城历史的华盛顿可以说无历史可言……我希望北京要永远保持自己的古都风貌;因为,这是一笔无法再创造的财富!”

胡同四合院代表了北京民间建筑文化,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建筑瑰宝,建筑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居住在胡同四合院内的人,本身就是这种建筑语言的一部分。试想,到什刹海胡同游的老外,走进空无一人的四合院参观是一种怎样感觉;在四合院里和房东一起包饺子、喝豆汁,听北京人侃大山,那才是在体验北京文化。有人说,只有故宫、颐和园代表北京文化。错了,故宫、颐和园是帝王皇宫建筑文化,只是北京文化的一部分。

其二,民俗文化是北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民俗文化,就体现在老北京人日常生活中的吃喝玩乐、婚丧嫁娶、接人待物、年节庙会等习俗和惯例。

以上两方面是大院所没有的!

既然,某大院学者说,“大院蕴含着政治和文化能量,是当代北京社会和城市文化的真正主角。”那么就请你组织一个“北京大院文化旅游公司”,号召全世界的游客都到大院来了解“北京大院文化”——军队大院、科研大院、学院大院。你给他们看什么?你给他们讲解什么?你给他们看的他们能理解吗?你讲的东西他们爱听吗?如果这么推理,美国西点军校、夏维夷海军基地,都是大院。从来没有听美国人说有“西点文化”和“夏维夷军队大院文化”。美国文化是全世界包容性最强的文化,几乎到了无奇不有的地步,但是就是没有“西点文化”和“夏维夷军事基地文化”,甚至没有“哈佛大学文化”。

这位大院学者还总结说,“胡同、四合院及其所蕴育出的京味文化,正像在地理空间上一样,退缩到城市社会的边缘。”恰恰相反,目前风光无限的“老北京胡同游”正风靡世界旅游市场,着迷的外国游客看的就是胡同、四合院,喜欢接触的还是胡同里的老北京人;反感的就是胡同、四合院边上盖的机关大院。他们质问导游,“为什么把胡同、四合院拆了,盖机关大院?”

第三,北京话也是北京文化的内容之一。

全国通行的普通话是以北京音为准,以北方方言为语汇。国人把普通话,说成是北京话,这也没错。但北京话并不等于北京土语,虽然它们的音系是同一的,北京土语只是缩在北京这个圈子里,不是全国通行的。

北京土语中包括不少俗谚与俏皮话,充满了京味京腔。比如北京话中常爱夹带儿化音,如管自己叫“自个儿”。从中不难体味出独具地方特色的京腔。北京流传着许多脍炙人口的俗谚与俏皮话,大都源自当地生活与语言习惯,也和一些特殊事物息息相关。北京俗谚都饱含自然常识与社会经验,很值得人细细品位。北京的俏皮话,又叫歇后语,语言颇富幽默感,用它表达事物与成语有异曲同工之妙,并且俏皮话格式自由随意,读来朗朗上口,使人觉得亲切自然。北京建都数百年,北京土语的来源很广,在与各地人来往中,北京土语留下了不少各地的土话,蒙古的、满洲的的、古汉语等等。再加上文化作品如元曲传奇、《红楼梦》、《儿女英雄传》中所用的土语,不少都都留在北京人的口语中,所以北京人的语言十分丰富。在老舍先生的话剧《茶馆》《骆驼祥子》《正红旗下》里,北京话说得活灵活现,在老电影《龙须沟》《我这一辈子》《二子开店》中,电视剧《四世同堂》等,有不少经典的老北京人对话的场景。

北京文化讲究的是礼仪文明,可惜这些富有文明礼仪的语言在现代青年中极少听到了,而旧北京一些油腔滑调的不文明语言,却被某些作品和影视角色所采用,还有人以此为“新一代北京作家”做自称。

有几本满嘴“脏字”的所谓的“京味儿”书籍,粗俗浅陋,痞味十足,这只能代表一小部分庸俗市民的特点,决不该提倡。有人统计过:在老舍先生的话剧里,除去二幕里,大兵说的脏字外,没有一句骂人的字和矫情的话。

语言的礼仪文明,是一个城市乃至国家社会文明的标志,偌大的古都北京,有很多的饱含动人亲情的礼仪“老话”,为何不继承发扬光大呢!

1966年文革时,军队大院里家长是上校以上官衔的孩子总共不过万把人,他们口中的所谓“京片子”语言,只学了些毛皮,而与真正的老北京话、北京土话,还差的远呢。他们的京片子,离开了胡同四合院的环境,听上去就那么“另类”、“生搬硬套”。

因为真正的北京话,只“活”在老北京人扎堆儿的生活环境里,“酒吧一条街”里就没有老北京话。在四合院里开酒吧,本身就是对北京四合院文化的一种亵渎,这只不过是满足老外的好奇心,为80后的“愤世”“时尚”“超前”提供别样情调场所罢了。

笔者认为,大院是在一个特殊的时期,以兵营的方式存在的一群人的生活方式,充其量只能叫做大院经济形式。大院没有文化!



              说说“大院子弟”的特点

 

下面是一篇频具有“大院子弟”心态的短文。

一、相对独立的生态圈。大院面积大多挺大,又大多建在城区边,院内即有优于当时城区的“现代”建筑。又优于农村的人工的野生的的自然环境,还有部队特有装备和设施,为大院子弟提供了区别于城区更区别于农村的广阔天地。

二、相对独立的生态圈。大院一切自成体系,有医院、服务社等全套生活设施,一切活动基本可以不出院,甚至象学校都是自设或基本专设的。加上门口有警卫,外来人进来人也很少,部队的人大多在当地无各种社会,甚至亲属关系。

三、人比较单纯。大院子弟大多城府不深,较为单纯,是因为面对的环境较为单一,部队里的管理体系和人际关系相对于地方较为简单,加上生活条件相对丰足(虽是相对但这在当时已经是很不错的了,最起码不会有生计问题),同时大家的待遇都是按规定有的,争也没用,不争也罢,很自然映射到子弟们的身上。不管院子多大,大家可以说都是一个单位或称系统中的,各家的情况虽然不见得都了解,但大家确实都生活在明处,想知道就能彼此有个基本的了解,谁是谁家孩子也知道,孩子们见到男的叫叔叔,见到女的叫阿姨,简单的称呼一定程度反映了大家相互关系的简单。这些简单,就造就了这些单纯。

四、人重义气不重钱。熏陶于部队的环境,重义气自然是基本功底,不用多说,不重钱。与上条原因差不多,一是没有大受过穷(在当时师一级大院里,家境富足的也不多,但也不能说自己受过穷,这穷与当时地方和农村人受过的穷可不是一个数量级的,这从大院里买瘦肉难而院外的商店买肥肉难可见一斑)。二是上条所说部队供给制为主的环境下,各安于其待遇也没有。三是需求也不多,在当时的制度和生活水平下,靠的主要不是钱,家具是营房配的,电灯泡是领的,大米白面土豆苹果到了秋天统一拉来供应,文化娱乐更不靠钱,小孩子们更是如此了凡是大院有的,还有这帮孩子搞不到的。就拿俱乐部来说,有钱不一定有票,但没票不一定进不去,看本事呗。至于苹果园、茄子地偷个嘴,那是游戏,更不需要钱。

五、有一定的优越感。相对于特殊的地方环境,自然会造成子弟们一定的优越感受。虽然大院硬件的优越时期主要被50后那些子弟享受了,60后赶上的不多,70后根本就没感觉。但总体还是有的,最起码有军帽戴,有军服穿,有游泳池、电影院,还有院外见识不着的机关枪、步枪,手枪可供磨来还玩,还有报废和没报废的通讯车可拆了零件装个半导体收音机什么的。什么特务连、防化连地方孩子听着神奇,而大院孩子却习以为常。什么司令,师长,团长级的衔,在大院子弟眼里也没哈了不起,更不会肃然起敬了。

六、家教相对特殊。总体上重于教疏于管。由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下军人在社会中和特殊地位,军人及他们的家属们,对自己的道德定位较高,似乎如果定低了就对不起穿的那身军装和红领章红帽徽,对子女更是灌输大公无私艰苦奋斗英雄主义思想较多。家教大都较严,但家教偏严之余,对孩子的管理却不太放在心上。一是观念上认为没必要,让他们摔打呗。二是没精力,带兵出身的大都不顾家,也没有顾家的习惯。三是没有那份细腻的感情或是有而不露。四是没有那份素质和雅情逸致,军人土八路出身,随军家属大都也非小资,对孩子的素质教育不懂也不重视。加上那个年代整体上也不重视,所以孩子在这样的人文自然环境下,也就正好摸爬滚打撒着欢的自己玩吧。哪像现在的孩子,玩个小滑梯还有大人守着怕摔了的嗑了的……

部队子弟由于这些特点,赋予部队大院子弟这一群体的特征,有好也有坏。总体上说,人品实正直,但不善(愿)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求上进但善争强,不甘居人后,但又哈不下腰低不下头。因此在人群中处中上的具多,露头拔尖的少,综合素质不错,但和知识分子大院的子女差距不小。部队子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人数众多,甚至有千万,没有经过部队大院生活的人很难真正了解他们。应该承认部队子弟是一个优秀的群体。他们的才华尤其是军事上的思维,甚至超过父辈,可以说是天生当兵的料。为何?他们从小接受的,看到的,听到的,生活习惯都是军人的,甚至处罚都是军事化的,这就潜移默化的养成了规律的生活,严明的纪律。

部队子弟一般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特别是优秀的,一种是特别坏的,平庸的很少。他们不同于城市和农村的年轻人,城市里人聪明,但缺乏真诚,见多识广,又比较势利,懂得生活,又不愿吃苦。农村人朴实,善良忠厚,吃苦耐劳,但容易变化。而部队子弟恰恰处于两者之间。部队大院在良好的文化环境,不落后城里,但又单纯,它会改变你。所以说部队大院是一个大溶炉,大学校,同化你,不管你是城里来的,还是农村来的,都会改变你。语言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不管部队大院周围讲什么话,或者什么方言,在大院里统统变成八一话,也就是普通话,北京人讲的不是普通话,东北人讲的也不是普通话,惟有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部队子弟讲的才是标准的普通话。当你和一个陌生人交流时,同是部队子弟马上就可以通过语言判断出是否是部队子弟,可见部队大院环境的特殊性,这是在那个特殊时期,特殊年代,军大院子弟表现出的一种形态。

七十年代后,大院子弟这一名词,在社会上渐渐地淡薄。但是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值得我们曾是大院子弟一族的人,深深地思索。



 


 

[转载]情迷土耳其之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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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情迷土耳其之旅1作者:悯农

情迷土耳其之旅(1)

3月份去的土耳其,5月又挤出时间去了西藏,可一旦回来就有忙不完的事,博客只好一拖再拖。
最近土耳其发生针对华人的袭扰事件,在庆幸自己躲过之余也觉得纳闷,因为我们从北到南从东至西一路游了中西部大半个土耳其,所到之处感受到的是土耳其人民的淳朴善良和对中国人民的特殊亲切,许多人都会说一两句中文“你好”、“谢谢”。记得美女导游阿丽娅说过,东部库尔德人较多,那边不太平。莫不是突厥窜过来了?
言归正传,还是说说我们的土耳其之旅。由于土耳其本身就跨越欧亚大陆,这个特殊的地域使其自古以来就是丝绸之路的古驿站和兵家必争之地。既不同于埃及旅游的沧桑古老感又不同于澳洲的悠闲现代感,土耳其古老文明和现代文化的融合使我们的旅程充满探奇与穿越时空之感。


1、刚出机场,我们就离开伊斯坦布尔直奔第一个旅游地——萨夫兰博卢(番红花城),首先映入眼帘的华丽的清真教堂就提示我们这里是伊斯兰教为主的国家。

2、这也是一个环海的国家,北面黑海,南面地中海,西面爱琴海。

3、矮小拥挤的民居比比皆是

4、来土耳其之前比较担心的一点是吃不习惯,其实大可不必,起码我个人还觉得挺好吃,只是一路十几天吃多了口味觉得有点单一。我们到土耳其的第一餐就是在路上吃的午饭,然后才来到这座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小镇。这座土耳其中北部的古老驿站发展起来的城镇至今保留着奥斯曼帝国时的风貌,光是那个年代的老房屋就有近800栋。

5、大巴停在城镇中心小广场。右边的
卡兹达利清真寺建于1779年,左边的土耳浴室建于1645年,这里是土耳其浴的发源地,所以这也恐怕是全世界最古老的土耳其浴室了!

6、长焦拉过来看,清真寺房檐栖息了不少广场鸽,一个个还挺肥硕!

7、清真寺的入口

8、通往我们居住的奥斯曼时期小屋的石路坑凹不平,折射出历史年轮的悠久

9、我们下塌的奥斯曼民宅小旅馆到了,这里有许多这样的旅馆和小商铺,旅游收入恐怕是这里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了。


10、看看这一层石头上面土木结构的房屋确实很有特色

11、一层不住人,外面接待,里面是餐厅,我们的吃住都在一起了很方便。


12、木结构的房屋很温馨,最大的问题是隔音实在不好,真不敢闹出什么动静来,呵呵

13、我们29人自己组团的陈团一见美女就腿软。这不,还没混熟就要和美女导游合张影!

14、放下行李,阿丽亚就带我们穿过古城爬上小城制高点
辛迪尔利克山顶公园
15、古老民宅

16、石阶小径

17、阴郁的天空下着淅淅小雨,望着奥斯曼帝国时期
政治家哈桑的石棺,心情似乎有些压抑,仿佛穿越时空回到古奥斯曼帝国时期的城镇
18、一眼望去尽是红瓦白墙的建筑,古镇面貌没有遭到破坏

19、还不是旅游旺季,似乎就是我们一拨旅游团。由于天气不好,小镇上的商铺显得有些冷清,倒是还原了当地居民的生活常态。

20、街景一角

21、瓷器在土耳其是很流行的

22、土耳其的烤面包也非常好吃

23、为了真正体验一下那里的生活,我们进入了一个街边小咖啡馆

24、原来漂亮的小伙也是来这里消费的

25、咖啡馆的女老板和服务生

26、精致的咖啡具,桌上小屋模型里是砂糖,小玻璃杯里是蓝莓汁。一口蓝莓汁一口咖啡是土耳其人喝咖啡的独特之处。

27、土耳其朋友非常高兴地和我们合影留念

28、夜静了,远处灯光下是什么古堡?其实白天看才知道是现代建筑,旁边还竖立着国旗(见图18),恐怕是小镇的政府所在地或学校。

第二天上午我们就就离开了小镇,有些恋恋不舍······平心而论,小镇的慢节奏悠闲生活并不是观光团匆匆一瞥就能体验得到的。如果有时间,真应该自由行到这里,静下心去体会去融入这里的生活,一定很有味道。











 

[转载]情迷土耳其之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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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情迷土耳其之旅4作者:悯农

在土耳其任何地方都不必担心睡过头,每天五次祈祷的广播从清晨5点就开始。我们本想正好起身拍日出,才发现安塔利亚海湾根本看不到日出东海的景观,只好等待西边海岸雪山金顶的出现。


1、海湾雪顶
2、金顶开始出现。


3、拉张金顶近景


4、太阳逐渐升起,雪顶渐回白色

5、面对近在咫尺清澈透底的地中海,还是忍不住要下去扑腾扑腾。以前去埃及游了红海遗憾没游地中海,这次补偿了。那叫一个爽!


6、尽管时值3月下旬的清晨只有十几度,但海水并不刺骨,游得惬意。

7、早在公元前二世纪建立的安塔利亚经历了从罗马帝国到奥斯曼帝国统治。一战后在土耳其国父凯末尔·阿塔土克将军领导下取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这是纪念独立战争胜利的安塔利亚共和广场。

8、广场背面的海湾安塔利亚老城,可以看到也是一片奥斯曼帝国时期风格的民居。

9、穿过老城的小商铺就是停船码头,我们在这里要坐船沿地中海岸边游览,这是自费项目,不去的就在旧城转悠。尽管75刀有些贵。不过美丽的导游阿丽亚要在船上跳肚皮舞,没敢坐气球的陈团再贵也得去呀!

10、多么清澈的地中海!
11、小小港湾停满了各式船舶

12、这种双层古怪风格的都是游览船

13、码头上手拉着手活泼可爱的男女中学生

14、美丽自信的土耳其少女


15、从孩子们身上就可以看出,土耳其人的整体颜值很高呀!

16、码头上叫卖的金枪鱼

17、出航了!

18、这是海岸边的瀑布,实际上是离我们酒店不远的一条大河,整个倾泻到了大海,还是挺壮观的!

19、热情大方的阿丽亚跳起了肚皮舞,陈团目不转睛看呆了!

20、大家的起哄又把我推向风口浪尖,关键时刻不能怂!以击拳的姿势就上场了!

21、拉一张地中海北岸及远处的雪山

 

吃过午餐坐车去位于土耳其西南部的棉花堡景观,其实棉花堡属于椰拉波利斯古堡,由于这里有丰富的温泉,所以公元前190年就有了这座城堡,据说埃及艳后曾在这里的温泉浴室沐浴。正是这温泉之水从平原之上200米高的岩石中流出,所到之处历经千百年钙化沉淀,形成层层叠叠的白色阶梯,远看像大朵大朵棉花矗立在山丘上,故土耳其人称它为帕慕克卡莱(意为“棉花宫殿”),这也是棉花堡的由来。

22、到达棉花堡已是下午,正好拍摄的阳光。可那么多的景点都跑下来可不容易。

23、遍地红花中的古迹让人拉不开脚步!

24、像是野生郁金香?

25、还是拉近看看,原来是一个大剧场。不过据说第二天要看一个更大的剧场,还是先去拍棉花堡吧。

26、远处的阿波罗神庙和大剧场已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27、还是先准备下棉花堡吧


28、棉花踩上去可真不光滑,亏得咱插队练就的铁脚板,上蹿下跳如履平地。棉花堡的泉水深浅不一,有些只及脚踝,有些可及腰部。水温终年保持在36到38摄氏度,富含钙、镁等矿物质,不少游客专程到这里就是为了泡温泉。
29、似乎不仅像棉花,也像冰雪城堡

30、大部分游客也就下到这里了

31、这个池子不错

32、继续向下

33、壮观呀

34、如入无人之境

35、这得经过多少年才能形成如此奇特的景观呀!


36、这里照一张全景

37、本以为可以从这边绕回,被告知还得原路返回。


38、返回后直奔神庙而去。

39、远拉大剧场,尽管规模不是最大,也至少可以容纳几千人吧!

40、这些默默被风化、被掩埋的古罗马建筑在落日的余晖中、在遍地小草野花的衬托下显得更加沧桑,让人感到历史长河中个人的生命是多么渺小,人是很奇怪的动物,有时还很自恋地自我欣赏这点儿突如其来的伤感!

再见,棉花堡!


 

[转载]情迷土耳其之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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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情迷土耳其之旅5作者:悯农

以佛索是亚历山大大帝统治时期开始建起的城市。公元前一世纪成为小亚细亚罗马时期的亚细亚省会,在这里不仅游览了古城遗迹,还游览了附近的圣马利亚小屋和圣约翰教堂。因为在棉花堡把相机摔了一下,UV镜碎了,只剩下长焦镜头了,这里仅放些局部照片了。


 1、夜莺山上的圣玛丽小屋,相传是圣母玛丽娅去世的圣地,全世界的基督徒们怀着朝圣的虔诚前来拜谒,已经超出旅游的意义了。

2、

3、


4、

5、许愿墙


6、圣约翰大教堂街边就有白鹭搭巢

 7、教堂基本已不复存在,倒是随处可见的仙人掌生长得非常茂盛

8、圣约翰教堂后面的城堡

9、以佛索旧城

10、一个小剧场,土耳其在希腊和罗马时期的剧场比比皆是,可见西方的歌剧源远流长

 11、远处是一个图书馆,就剩下一面墙

12、

13、

 14、


15、干净肥硕的流浪猫


16、

17、

18、图书馆旁边的贸易市场

19、

20、能容纳2万多人的大剧场,这是两张照片拼接的

21、在西洋大剧场吼上一嗓酸曲,这是马哥的杰作

22、随后而来的一家子,他们的分部和声真好听!


23、

24、陈团的风筝走到哪带到哪,这次我们在爱琴海的沙滩上放风筝


25、

 

没有了得手的相机,拍出的照片连写博的情绪都受影响,好在晚上到酒店把损坏的UV镜卸了下来,看下一集的好片吧!


 

[转载]情迷土耳其之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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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情迷土耳其之旅6作者:悯农

终于到了伊斯坦布尔,这是跨越欧亚两大洲的城市

1、伊斯坦布尔海峡

2、横跨伊斯坦布尔海峡的大桥

3、

4、又拍到两只海豚,可没有在澳洲黄金海岸那么好的运气了,那海豚特写拍得绝了!

5、

6、 始建于1843年的朵玛巴切皇宫(朵玛巴切意为填海而造的花园),俗称新皇宫

7、新皇宫内部不许拍摄,不过与老皇宫及其他几处名胜相比也确实没什么可拍的。

8、

9、新皇宫莅临伊斯坦布尔海峡西岸的欧洲部分

10、1478年的托普卡匹皇宫俗称老皇宫也建在伊斯坦布尔的欧洲部分。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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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5、

16、

17、

18、珍宝馆另收费,最感兴趣的是里面各式各样镶嵌了无数宝石的刀剑。

19、最壮观的还是圣索菲亚大教堂,原是335年为智慧之神索菲亚建立的神庙,532年查士丁尼一世将其改建为教堂,1453年奥斯曼帝国占领后改建为清真寺。

20、

21、

22、

23、

24、


25、顺着凸凹不平的石板甬道可以上到二层

26、圣母玛利亚、耶稣、圣徒约翰。这一圣像是东正教的代表作。

27、著名的《基督与佐伊女皇夫妇》黄金镶嵌圣像。圣母玛利亚怀抱耶稣,两侧为罗马女皇和她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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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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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最美丽的建筑一定是蓝色清真寺。

35、蓝色清真寺是1609年建造的和圣索菲亚大教堂交辉相映的清真寺,历时八年完成,现在已成为世界著名标志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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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西奥多休斯方尖碑又名“埃及方尖碑”,是伊斯坦布尔最古老的石碑。

47、我们在中国长城饭店吃了在土耳其的最后一餐,味道不错

48、街景一角

再见,迷人的土耳其!


 

[转载]一大变化已经来临有能力的人欢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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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变化已经来临  有能力的人  欢呼吧!

 

2018/11/15 微信公众号“叶檀财经”、“叶檀财富”

 

北京实行积分制落户,北漂中的精英们,终于可以落户北京了。恭喜你们!

 

1023日起,取得北京积分落户资格的北漂们,终于可以开始办理手续,成为一个真正的北京人了。

 

今年4月份开始,北京正式启动积分落户申报,学的是上海,上海早就积分落户了。

 

北京,一线城市中最难落户的城市。有人说,北京上海积分太严,落户人数太少,但有门槛总比没有门槛好,公开透明总比暗箱操作好。

 

按照最新政策,只要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没有刑事犯罪记录,都可以参加积分落户申报,最终有超过12.46万人,进行了申报。

 

考虑到资源和规划,北京积分落户,真的很难。

 

先来看一组数据。

 

2017年年底,北京全市户籍人口1359.2万人,常住人口2170.7万人,常住外来人口794.3万人。最终确定的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最低落户积分90.75分,按照同分同落原则,实际公示名单6019人。

 

12.4万人申请落户,6019人成功,占申请人口的4.83%,相当于外来常住人口的千分之0.76

 

最终能落户的,上辈子拯救过地球。

 

想在大城市积分落户,是哪些稀缺人才?你今后应该学什么专业?

 

首先,在落户的6019人里,70后是绝对的主力。

 

从年龄、工作、财富上,70后具有天然的优势。历经职场的历炼,70后已经脱颖而出。

 

在积分落户的9个细分指标里,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都是大额加分项目。

 

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可积3分,70后群体比起80后,90后,在京工作时间更长。除此之外,在自有产权房里,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按照年龄来算,1970年出生的北漂,已经48岁了,在北京工作、居住多年,累积的分数优势,比其他年龄段的大很多。

 

在所有通过人群中,大约有60080后,占总量的十分之一。前1000名高分群体中,有20多名80后。能在北京积分落户过程中杀出一条血路的80后,几乎个个是精英,不简单。

 

其次,学高科技,学精了。

 

在落户的人中,IT和高新技术产业员工,最占优势。

 

权威数据显示,来自华为、阿里、百度等高新技术企业的员工众多。

 

100分以上高分段人员中,35.8%来自高新技术企业,23.4%获得创新创业奖项,12人获评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第三,为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取得落户资格的80后群体中,年龄最小的是31岁,一共有3人,都是硕士学历,2人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获得纳税加分。

 

纳税加分是什么概念?妥妥的中高收入群体,有重要贡献。

 

按照北京政策,享受纳税加分项,需要连续三年,每年纳税额超过十万元,能够积6分。年工资纳税10万元,按照纳税标准,大约需要月薪4万以上,年薪50万以上。

 

为了防止资源环境恶化,积分落户有门槛,没门槛也不必积分落户了。并且,资源越集中的城市,门槛越高。

 

北京有自己的人口红线。根据统计公报,截止2017年年底,北京全市常住人口2170.7万人,规划指出,到2020年,北京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2020年以后,长期稳定在这一水平。

 

2017年末北京市常住人口数量看,未来三年,北京只剩下约129.3万常住人口的增长空间,每年积分落户人数6000人。

 

资源紧缺城市,人口往往聚集。

 

6000个人,每个入选指标背后,不光是一个人,还有一个家庭。340岁的人,基本人都结婚了,也就是说,2018年的新增入户名额,带动的不仅是6019个人,他们的孩子、配偶随后也会迁入北京,还有他们的父母可能跟随养老,带动户籍人口增加,无形中压缩了后续的新增户籍空间。

 

不要小看6000这个小小的数字,这是背后的6000个家庭的希望,这意味着北漂们有了公开的标准,有了未来的前景,这是中国户籍改革过程中的一大步。

 

多数落不了户的檀香们,请去二线城市,赶快!

 

与北京、上海落户的极度谨慎相比,武汉、杭州、南京等二线城市,在努力放宽落户条件。

 

杭州的积分落户通过率比一线城市高得多。

 

2018年度,杭州积分落户的有效申请人数为2.38万人。130分以上即可落户,共有1.11万人符合资格,占总申请人数的46.7%

 

越来越多的二线城市,敞开怀抱,拥抱年轻人。

 

20152016年,武汉市人口净迁移率分别为千分之-1.78和千分之-0.29。在2017年抛出一系列引才落户政策,比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百万校友资智回汉计划后,武汉市的人口净迁移率,直接回到了千分之19.78

 

二线城市除了抢人,还在积极吸引企业入驻。20176月,小米与武汉市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年1118日,小米、金山、顺为在光谷金融港举办入驻办公仪式。

 

网上流传的一份小米集团《搬迁员工相关福利政策》,土豪到不行。

 

小米集团规定,在20193月底前,从北京迁往武汉、南京的小米员工,将获得大礼包奖励,包括基本工资不变、3万元搬迁福利费、不受当地限购政策影响可立即购房等等。

 

从一线北上广深,到二线的杭州、南京、武汉,落户政策的分化,会带来更强的钟摆效应。

 

随着经济发展,二线城市以及一线城市卫星城的资源,不会低于一线城市,想要安居乐业的朋友们,在城镇化的大红利中,赶快上车!


注:这是给年轻人的建议书,与其唠唠叨叨抱怨,不如提升自己的能力。

能留在一线城市,就留在一线城市。

不能留的,赶紧去二线城市,或者去一线城市卫星城。

其他城市,不考虑。

 


 

[转载]五里坨民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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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五里坨民俗馆作者:远洋老洪
      五里坨民俗馆位于石景山区与门头沟区的交界处,老牛有高中同学好友住在这里。当年老牛同学聚会曾来过此地,当时院落还在休整,展品也不多。转眼几年有余,老牛大学,此地一同学美国、一同学印刷学院。2018年4月再游此地。老物件,老陈设。印象较深的是老“合作社”商店柜台的摆设,副食商店酱油、麻酱、点心,味道至今记忆犹新。













































 

[转载]京西五里坨民俗陈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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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西五里坨民俗陈列馆

京西五里坨民俗陈列馆,位于京西地区石景山区五里坨村,地处青山脚下的。它是一处青砖灰瓦的四合院群,在经历了约200年风霜的王家大院基础上修缮而成。 “京西五里坨民俗陈列馆”是在经历了约200年风霜的王家大院基础上修缮而成,在五里坨村改建之前,位于五里坨后街西胡同5号的王家大院,是全村规模最大的四合院群,由5座四合院组成,共有六十余间房屋。 京西五里坨民俗陈列馆约800平方米的文化广场两侧,分别有两个古香古色的四合院落。左侧的院落,包括民俗陈列馆、学礼斋、国学书屋等,其中最显眼的民俗陈列馆,赫然挂着“院子里的故乡”的牌匾。 五里坨村改建后,村民把老家具、老工具等物件留在了王家大院,成为了民俗陈列馆里的一部分。这里一共收集了老家具300多套、老生活用品200多件和老生产工具近百件。这里也成了回迁居民找寻回忆的地方。 京西五里坨民俗陈列馆的一处房门前还摆放着一个带抽屉的小凳子。它是剃头挑子的供顾客坐的凳子,凳子上的抽屉是剃头匠放东西的地方。 农具展室展示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生产生活用品,通过具有时代特征的物品展示,将人们的回忆拉回到那个年代。包括玉米脱粒机、量粮食的斗和斛、做家具的刨子等。 地处京西运煤古道中段的五里坨古村落,是当年运煤驼队的必经之处。因此,村里除了王家大院等煤业大户留下的百年民居外,还遗存有不少小酒馆、小饭馆。大院就有展示老式商业的小酒馆。这里有老式的账台,老式的多宝格,老式的酒缸、酒坛、酒碗。 小酒馆里的一副对联是明代很有特色的道教对联《八仙诗一首》。16个字,却藏着8句诗:  彩和手执云杨板,拐李先生得道高,仙姑敬奉长生酒,湘子花篮献蟠桃;钟离点石把扇摇,果老骑驴走赵桥,洞宾背剑清风客,国舅瑶池品玉箫。此外在这处“王家大院”里,还有许多老物件和特色的对联。


 

[转载]【金庸封笔真相】江湖都被自己写没了,还能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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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因他而存在,而他却选择淡出江湖,可是江湖从来没消失过关于他的传说,这个人就是金庸

他的武侠小说作为一代人的记忆,可谓是刻骨铭心,一部部影视剧的翻新更是实锤了他书里的那些传奇。而他的封笔,自然也是最让人难以置信和伤心的事情。

他的读者问:“没了江湖,我看什么?”

金庸大概也是无奈的:江湖没了,我又能写什么?


说金庸先生为什么封笔,还得从他的小说创作历程谈起。

传统武侠到了梁羽生手里,有一个讲究,就是人物一定要是正义、爱民爱国的,所以梁羽生写的武侠用四个字可以概括,家国天下

金庸早期基本继承了这一写法,而且发展了这一写法,甚至塑造了这一种类型人物的巅峰----郭靖,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2017年《射雕英雄传》郭靖和黄蓉

塑造这一人物秉承的是中国传统的儒家理念,但是,这种人物是有缺陷的,这种人物的特点就是苦大仇深,根正苗红,要么是身负家仇国恨,要么是出身名门正派,它解决不了的问题是,不苦大仇深,不根正苗红怎么办?或者名门正派不那么正怎么办?

中国人讲,得意时学孔孟,失意时学老庄,金庸探索了一条新路,创造了一种新型武侠形象---道家武侠,给了失意的武侠人物一条出路,也开辟了一个新天地。

第一个尝试的是杨过,《神雕侠侣》中的全真教并不那么伟光正,杨过虽然也有襄阳的壮举,但走的一直是避世的路子,对他而言,最理想的地方莫过于终南山古墓。相对于传统的武侠来说,他没有了那么多家国天下的束缚,而开始追逐内心,杨过的特点就是至情至性,当然杨过这个人物还有很多不理想的地方,如果不是他悲惨的童年,这个人物简直可以用讨厌来形容。


▲陈晓版的《神雕侠侣》杨过和小龙女

但是,金庸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塑造出了令狐冲这个人物,达到了道家武侠的一个巅峰。令狐冲从不想做英雄,也不想做高手,即使他成了一代高手,想的也是逃避,但是令狐冲的逃避并不是弱小,在传统文化里,邦无道则隐,既然事不可为,独善其身就是最好的。


▲霍建华版的《笑傲江湖》令狐冲

道家的侠,也有一个困境,那就是侠客退隐了,那些逞凶的奸邪如何处理。《笑傲江湖》的结尾,其实已经隐藏了这种疑问,金庸的选择是让奸佞小人们纷纷作法自毙,这样的结局虽然不能说坏,但是却给人意犹未尽之感,我们不免产生疑问,难道真的能一逃了事吗?

换言之,儒家之侠参与政治,道家之侠逃避政治,参与也好,逃避也好,都是政治的一部分。金老先生毕竟高才,早在《神雕侠侣》之后,他就开始了另一种探索,佛家之侠。

第一个这样的侠客是张无忌,张无忌看起来懦弱可欺,但却是直面问题的,那就是对于仇人和奸邪都是可以用善良和佛法化解的,在《倚天屠龙记》里,连成昆这样的大奸大恶都不是一杀了事。


▲《倚天屠龙记》张无忌

值得一说的是,佛家武侠的形象,一直到《侠客行》的大粽子石破天发展到了一个顶峰(当然并不是说石破天超越萧峰),石破天的无名无功,无我无人是佛家审美的极致。


▲《侠客行》石破天

但是佛家之侠的困境在于,从张无忌开始,都难免给人软弱可欺的印象

所以射雕三部曲伟大之处在于,三部书的男主角,正好是儒道释三家不同哲学的体现。但是相应的问题也因而产生,对于武侠,金庸之前的作品已经是巅峰之作了,他很难在做突破。

但金庸毕竟是金庸。他再一次突破自我,创造了反武侠的经典人物,韦小宝。而金庸之所以封笔,也正是因为《鹿鼎记》。


▲《鹿鼎记》韦小宝

在《鹿鼎记》里,金庸推翻了所有武侠形象,达到了武侠小说创作的巅峰。

在这里侠义没有了任何出路,要么如陈近南那样为宵小所戕害,要么如归辛树那样蠢不自知,要么像冯锡范那样为人驱使,在这里,侠义被戳得千疮百孔。

不惟侠义,盛世、明君、忠臣、良将、大儒、高僧同样在这里粉墨登场,又在这里被暴露得体无完肤。


在这里,中国传统文化的弊端来了个总曝光,这里只有无尽的灰暗破败,只有韦小宝这个没有任何侠义精神的小混混身上反倒有了一些闪光。

所以我们可以说,金庸用韦小宝给自己一手创建的江湖打了个粉碎,就此封笔。



 

[转载]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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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其实蛮不想评价马蓉王宝强的婚变新闻的。

看到马蓉昨天发了个帖,希望能住到王宝强同一个小区,给分离了的儿子一个缓冲期,引起一轮意见对冲,双方开始叫阵。一部分人认为,马蓉死有余辜,还想要孩子?另一部分则认为,王宝强也有家暴及转移股份的行为在先,也不是啥好果子。

同时更多的妈妈站出来表示:伤害发生了,应该致力于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妥善安排孩子后续的抚养。

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你们看,我绝少评价男女之间的情感纠葛谁是谁非,渣男不少,蠢女不绝,在一个巨婴和圣母联体共生的文化里,只有更奇葩。

至于一段破裂的婚姻关系,最睿智的作家都只能剖析其中万中有一二的花絮而已。

底下的狼犺、苟且、计算,永远都不足为外人道也。

曝光于世,已经下乘。

互相撕,更是有碍观瞻。

不外乎:爱过(喜欢过,或谈不上爱,只苟且过),后来不喜欢了,一个觉得另一个旧了,又或两人互相觉得旧了,蠢蠢欲动或春春欲动,利益发生冲突了,又不能一拍两散,藕断丝连,或一方不甘心,又或双方不甘心,要挽回沉没成本。(时间啦,青春啦,金钱啦,机会啦,资源啦)

没孩子,互相撕就当拉流量了,反正体面啥的又不是必需品。

有孩子,就该像俩成年人,坐下来,协商儿童利益最大化,如何让孩子伤害降到最低,以及在这样巨大的风暴里,减轻余波冲击,平安成长,平安成年。

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金庸抛弃发妻朱玫(生4子女,新闻系高材生。共同创办明报),他太太朱女士并没有站出来发声明,全港讨伐他。但他长子依然深受伤害,留学海外遇挫,19岁自高楼一跃而下。

名人明星子女本来成长经历就问题多多,像放在水族箱里的金鱼。

但纵观全世界名流界,王宝宝这样处理自己家事,也是独一份儿。

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说个老八卦吧。李泽楷梁洛施分手。这个八卦有很多版本,我看下来最可信的版本,倒真的挺像亦舒小说。

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被英皇雪藏的梁洛施,求助于大姐大杨紫琼。透过杨紫琼与李泽楷相识。

骤然间,窘迫落魄的梁洛施,扬眉吐气。

那一阵有一张照片我印象深刻。

20岁的梁洛施,敞怀,挂一件昂贵皮草,在一堆华服里流连,一脸无所谓。穿着那皮草的姿态,也是扬扬的不在乎,如穿一件帽衫。

一个灰姑娘,拿到了世界通行证后的报复式的不在乎。

咋地,谁还不是个小公主吗?

亦舒小说里真写过这样的场景。受尽苦楚打压的女孩,因天资出众,被有大势力的金主保护供养起来,于是,过去欺辱她践踏她的世界,战栗害怕起来,匍匐在地,向她让路鞠躬,女孩斜视轻佻,傲慢地从它们背上踩过,粉面,烈焰红唇,就像那一件当作普通开衫穿的裘皮。

那一阵子,李泽楷也蛮象小说里的圣骑士,一方面因为护女友与人冲突,另一方面,又放话亿万替她赎身。

香港市民看足了八卦。

一时真叫盛宠无双啊。

待到梁洛施产子,李嘉诚亲自给长孙取名(你别说,李家是潮汕人,生了孙这件事,大过天,李泽楷交了多少女友,认识多少名门闺秀,可是45岁了,唯一生下他儿子的只有梁洛施啊!)——李长治,简直了!大众真是亲眼看着“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真人秀啊!

梁洛施向着八卦群众期待的剧情发展:搬回香港,住进李家大屋,李家据说因此特别再装修了一栋楼。

而返回香港的梁洛施,避开保镖,独自去看昔日好友的演唱会……

据说,此事引发了梁洛施和李泽楷的冲突。

梁洛施是谁?她虽然家道中落,可是祖上也是阔过的人。脾气还是大小姐脾气,没落了家族的大小姐,更有脾气。美貌惊人,更更有脾气。签约了英皇,完全不像普通小艺人,让干嘛干嘛,刚刚入行就得罪了公司,被停职一年。

从这个履历背景来看,梁洛施任性起来,自己都怕吧?

再接着,梁洛施离开香港,单方面发分手声明。

新的一年开始,我祝各位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踏入2011年,我本人亦走进人生的一个新阶段,我和李泽楷先生分手了。 我们曾经拥有一段美好岁月,我们的孩子会共同抚养。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俩的共同目标。 籍此声明,望能结束外界对我无休止的猜想,臆度。

梁洛施

趋炎附势的香港媒体纷纷臆测,说梁洛施豪门梦碎。

可是换一个角度来说,22岁的梁洛施,豪门未必是她的梦。

钱这个东西,够用就好。她已经是李泽楷的前女友,也是李泽楷三个孩子的母亲,终身用度都不必再有任何担忧。而李家家业,说到底,是她的三个子嗣继承。

分手后,她还不必为此付出余生的自由。

李家作为华人首富,纵横东亚,而且李泽楷是把梁洛施从雪藏又近乎死契的演艺合约中搭救出来的,差点结婚。李嘉诚亲自为长孙取名,据说爱得不得了。

不管两人谁是谁非,谁甩了谁,谁有没有出轨。李家断然不会公开声称分割三个小孩。从后来的媒体零星抓拍到的影像,实际上还是梁洛施带着孩子。

因为李家不傻,李泽楷也是受过现代教育的,他百亿身家,聘请最专业的保姆、育儿专家,也比不上亲妈给孩子的一个抱抱。哪怕本着自己家子嗣利益的最大化,他们也不会动用金钱权势剥夺自己儿孙的母爱和有母亲的童年。

“共同抚养”,一句话。

李与梁很体面地解决了一段本来足够写三百集电视剧的豪门恩怨。

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比较起来,文章马伊利的情变,文章的出轨,那是被媒体抓到了时间地点人物宾馆开房实锤,而马伊利所受的辜负才真的深重。从扶助丈夫一步步变成名演员,自己还要发展事业兼生育。无论哪个角度都是“情深义重”“恩爱皆如山”,要说马伊利所遭遇的打击,绝对不会比王宝强差吧?

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马伊利在风波里只发了一句话:“且行且珍惜。”

五个字,风轻云淡加万箭穿心啊。

人世间有太多的事,只能如此。

两个成年人,爱深爱浅,爱生爱死,都是两个人的事,但一旦有了孩子,哪有那么容易分割。

成年人的情事,归成年人。

一个出轨的渣男,也许不是个好丈夫,未必不是一个好父亲。

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前年安吉丽娜朱莉布拉德皮特婚变,布拉德皮特被曝出轨,朱莉一度企图把皮特完全赶出自己的生活,要求独自抚养所有的孩子(养子和亲生子女),最终,在排除了皮特曾虐待孩子的嫌疑后,法庭没有支持安吉丽娜朱莉,而是判决他们俩人共同抚养所有的孩子。并且敦促朱莉必须确保孩子每周都有足够的时间见到父亲。

虽然安吉丽娜朱莉是我的女神,我也觉得法庭判得非常好。

这是一个儿童利益优先的判决。

法官:不管你们的恩恩怨怨,我要确保孩子们得到的最好的照顾。父亲和母亲,都不该缺位。

事实上,在以儿童利益优先的离婚裁决里,法官都是考虑怎么样才是对孩子最好的。

而母亲——只要没有虐待、吸毒、赌博、嗑药等不良行为,通常会被法官考量为儿童的优先需要。而如果儿童长期由母亲照料,在欧美的判决中,通常就会继续由母亲照料,并继续住在原来的房子,在原来的学校读书,不使孩子的生存环境忽然有巨大的变动。

对于成长期的儿童,巨变,意味着伤害。

即使父母分手了,如果生活环境没有大的变动,他们比较能够平安地度过成年人带来的家庭破裂的伤害。

基于这样的“儿童利益优先”的诉求,老美的已婚男性,经常会处于某种“弱势”。

他们人到中年,最祈祷的事儿就是千万不要后院起火。

老婆一旦不爱他了,抛弃了他,另寻新欢,上法庭离婚,法官可不管她是不是出轨,那是道德和上帝的事儿,跟法庭没关系。如没有婚前约定,财产就是一人一半。而房子通常留给与孩子共同生活的那个人,因为儿童环境不宜变动,哪个法官也不能把孩子赶出去住汽车旅馆,孩子和谁一起生活比较多,房子就继续让谁和孩子一起住。

……WTF……

一个男老美对我说,他们的世界里一个中年男人,一旦婚变,无论是他的问题或他老婆的问题,在美国都意味着生活破碎,财产失去至少一半,赡养费还得付(如果老婆一直在家做全职太太),搞不好退休金还要分割。最糟糕的情况,老婆明明是有外遇了,可是,离婚后并不和情夫结婚,只是同居。他还得继续付赡养费……看着人家一大家子,和和美美的住在他原来的房子里……。

就酱紫。

而今天我在互联网上看到的不少评论,恰恰还是一种封建制的父权思想。

“女人出轨=不是好母亲。”

“女人出轨=浸猪笼(剥夺一切,包括孩子监护权)”

而实际上,就像布拉德皮特虽然酗酒,出轨,但法庭并不否认他可以做一个好父亲。文章就算被抓包,马伊利及大多数人也不否定他是爱孩子的。

哪怕是一个职业妓女,也未必不是一个好母亲。史上最经典的逆袭屌丝韦小宝,他的人设就是一个妓女的儿子。韦春花虽然动不动就揍儿子一顿,可是吃花酒时,揣一份儿点心都要匆匆忙忙下来塞给儿子吃。

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陈赫陈思诚,任何一个男明星闹出绯闻出轨,公众给与的宽容度都比较高,家庭给与的宽容度也比较高,大家会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孩子不能没有爸爸。”

非常惊讶地看到,在这个事件讨论里,相当多的男人和一部分女人,坚持把孩子的抚养和一个女人(男人)的性事挂钩。

“爱孩子的人还会出轨?”

“出轨了就别想要孩子了!”

“出轨的时候怎么没想着孩子啊?”

“这样品德败坏的人,怎么会教得出好孩子?”

这样的评价都带着浓厚的个人情绪。我点开看了看几个人的头像,男性居多,35-49的男性更多。

某种意义上,他们的不安和恐惧,在马蓉这个角色身上,尽情地释放和宣泄。

什么儿童利益优先,什么母性,什么人性复杂,“出轨”这个词,足以让他们的理性和尊重事实的前提被焚毁。

“你没被浸猪笼就不错了,还有资格提任何条件?”

“你就该众叛亲离,你的儿子女儿都该不认你。”

这是他们内心的潜台词。即使他们看到马蓉带孩子8年,即使看到马蓉把孩子带得很好,即使之前王宝强的粉丝曾经大规模散布,孩子不是王宝强的,此刻也完全不提了。

夺走孩子,让马蓉见不到孩子,会让她痛苦,这个充满报复快意的结果,是很多人渴望看见的。

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用一个女人的母性去惩罚她的“不轨”,是我最不赞成的行径。

无关道德,而是与孩子有关。

要说李泽楷和梁洛施,很大概率是年轻的梁洛施率性妄为,不珍惜这段关系。怎么着?全世界都觉得你们李家有个皇位要继承,我梁洛施就不在乎。住进了李家大宅,我也不守规矩乱跑。

后来娱记也多次拍到梁洛施和小鲜肉劲爆互动的照片,李泽楷可以利用自己的金钱权势,把这个妄为的女人打入地狱吗?

他没有。

他是李泽楷。

李泽楷剥夺了梁洛施对儿子的抚养权吗?

他没有。那么多名门闺秀等着做他孩子的继母,同时他的财力物力,可以请得起全世界最好的育儿专家和金牌阿姨,为何不?

因为他受过现代文明教育。因为他自己失去过母亲。

他知道,金山银山,倾尽千江之水,也改变不了一个孩子对母亲的需要和爱。这样的爱和需要,甚至父亲,也很难抗衡。

为了他儿子的身心健康,为了自己的绅士体面,为了李家的仁厚高义门风,人前人后,他都不会说梁洛施小姐一句“是是非非。”

一句话:“难道我要我的儿子,从小恨他的母亲吗?”

不幸的是,真的有很多中国成年男女,在婚变里,把孩子用作杀伤对方的核武器。

一个网友留言:

我邻居离婚,为了惩罚妻子,要死要活抢到了监护权。孩子自己也不带。今天是保姆明天是寄养,最后为了方便自己再婚,孩子三岁,就送人了。

他可能是出气了,可是,最终损害的难道不是他自己的后代利益吗?

还有不少妈宝男,抢孩子,并不是自己带孩子,而是抢回来扔给自己的父母带。他们天真而坚定地相信,奶奶胜过妈妈,甚至会认为,奶奶比妈妈还好。即使没有奶奶,保姆也比妈妈好。——似乎那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喂饱吃足就会长大的狗狗。

现代亲子关系,育儿理念,母婴关系,所有这些已经被心理学无数次验证的,对一个孩子极为重要的关系,他们都当作狗屁。

只要违背了他的认知理念,违背了他的利益诉求的,都是狗屁狗屁。

只要挑战了我的性权(专属权),就该死该死。

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中国法院将马王二人的孩子,一人一个,分给了双方。

这其实也是无奈之分。

但孩子不是财产,两个成年人在孩子的养育问题上,此刻应该放下一切前嫌,一切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利益优先,来安排彼此的关系。

之所以会评论这个事件,是因为昨天有人转发马蓉的呼吁,儿子被判给父亲后,马蓉希望能够租住在同一个小区,经常见到儿子。而王宝强则威胁说,要搬走或转学

这些,对一个孩子来说,真的是太残酷了。

太残酷了。

一个八岁的孩子到庭,向法庭陈述,希望和妈妈妹妹一起生活。被“不予采信”

而王宝强过去的育儿方式,夫妻还恩爱的时候,对孩子也是聚少离多,孩子生命中的重要时刻他都缺席了,何况婚变之后呢?

他的有些认知,可能还停留在他的过去,认为父亲挣钱就可以了。而陪伴,才是最重要的付出。

他带着孩子,多半是交给助理、保姆和爷爷奶奶。

而这样的处境里,难免有素质低的或心怀恶意的人,会对孩子说:

你妈妈外遇,不要你了。

你妈妈是个坏蛋,她不配做你的妈妈。

………

这不是对孩子的最好处置。

与其如此,不如“共同养育”,退一万步说,让马蓉继续照料孩子,他持有监护权,经常可以见到。生母担当保姆,也比最贵的保姆,要靠谱一万倍啊。多少钱能买到自己儿子的笑容和满足?

这场已经嘈杂两年的闹剧,该结束了。

当年贾静雯被剥夺见女儿的权利,急到开记者招待会,寻找女儿。痛哭流涕的样子,到今天都让人心疼。无论大人什么原因,都不应该让孩子在大人的冲突之间承受撕裂与压力。

这一切,赶紧结束吧。

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曾经有一个孩子来跟我倾诉,她平生最痛苦的事,就是她的母亲被迫离开后,周围那些七嘴八舌,或明或暗地在她面前攻击她的母亲,还逼迫年幼的她点头认可。

“他们是大人,而且人多势众,我说不过他们。我害怕。我只能点头。”

“可是,每一次点头,我心里都有一个声音,我妈妈不是这样的。我妈妈很爱我。”

“我心如刀戳,一次又一次。”

“直到最后,我的心已经死了。学会去恨妈妈。只有恨妈妈,才比较不那么难受。”

“可是,很多年后,见到妈妈的那一瞬间,我就哭了……我爱她,我永远都爱她。没有人能改变这件事。没有人。”

这个过程对这个孩子是终身的创伤。

因为认同自己的父母,是一种天性。每一次环境强迫他去谴责、诅咒自己的父母,都是一次戕害。而恶劣的中国吃瓜群众或亲友,最喜欢的事,就是逼迫婚变家庭的孩子痛打其中(不道德的)一方:“你爸爸/你妈妈是个人渣,他/她不要你了。”

他们快意地宣泄着自己的代入情仇,宣泄着自己被背叛的恐惧或失落,并强迫那个孩子,人可他。

王宝强的妻子与李泽楷的女人

而在戴安娜因为不肯安静接受查尔斯的出轨,自己也开始寻欢作乐、离经叛道,最终被逐出王室,剥夺了她所有的头衔。她年幼的儿子,握着母亲留下的戒指说:“妈妈,有一天他们夺走的一切,我都要还给你。”

当然,他们没能等到那一天。

但那两个孩子,即使到了母亲去世多年,自己已经结婚,也不断地在人生所有重要的仪式上,用明明白白的各种符号,记念自己的母亲。

这就是天性,一切生灵与生俱来的、不可薅夺的天性。伤及它,则伤及一个孩子的根本啊......

愿天下所有的男女,都能体面地解决他们的恩怨情仇,给儿女,留一件体面的衣裳。


 

[转载]冯小刚导演的人设崩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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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北香人

正在电影《我不是药神》热映时,冯小刚突然回话了!

我不知道冯导是不是在蹭“热点”?

十二问

昨天网上除了《我不是药神》继续在发酵、热映以外,就是同为电影导演的冯小刚又火了一把。可惜不是因为他拍的电影,而是因为他突然对前一个热点——崔永元的怒迁进行了回应!

我很奇怪,小崔的热点已经进行了不短时间了。而且最后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但事情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就需要证据,所以热点终于趋于平静,大家都在等着税局的说法!

小白们突然好寂寞!因为枯燥、乏味的生活里突然没有了刺激!就象冯导在《老泡》里批评的,看热闹不显事大,是吧?非得把想跳楼的人说下来是吧?

这时,突然来了一部电影——《我不是药神》!这名字听起来也没什么呀?但不知为什么?那个曾经的中年、油腻男,那个粉丝都被小鲜肉拉去的徐导,却因为一部不囧的电影,突然在观众中炸响了!

这一声惊雷,把所有的人都惊动了!尤其是最广大的小白!正在大家拼命找热点,又没有热点时,《我不是药神》,突然一夜间火了!不知道正在为《手机2》拼命忙活的那些大导演、大牌演员们内心里怎么想的?

因为《我不是药神》本没有热点,从导演、到演员、再到投资方、包括前期的宣传,从来没有听说过,徐导在拍《我不是药神》,更不知道这部剧会在一夜间火遍全国!

我们以前观注的是《战狼》、是《红海行动》,是抗战神剧,是好莱坞,最差也应该是宝来坞吧?可是,看尽靠山皆不是,原来是《我不是手机》!

原来,在影视领域,除了我们所能够想象的那些主题外,还有一个领域叫——医疗,当然后期可能还会有教育、甚至房地产!

中国电影在《战狼》和《红海行动》之后,终于又有了新热点——《我不是药神》!徐导从此成为电影神坛上一颗最耀眼的“新星”!

号外!号外!蹭热点的来了

这时,沉默了N久的冯导终于憋不住了!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暴发,可能就会在沉默中“消亡”!啊对了,应该是法律问题!

号外、号外、冯导回话了!

一夜之间,新热点——《我不是药神》还没有爆冷,冯导在网上一夜间终于又火了!因为在沉默了不能再沉默后,冯导来蹭电影的热点了,我有话说,主题叫什么来着?是——《我的十二问》吗?

十二可不是一个好数字!二本来就已经很缺了,十二,那都缺心眼到了什么地步?可想而知!

小白们终于又被连环炸了一回!结果阵营分化了!

网上说好象最少有两种声音,一种为冯导喊话、助威(不知道有没有水军?),另外一个是小崔的阵营,坚决支持小崔,继续说电影的事!小崔说的到底有没有,请直接回答!别磨叽、别转移话题!

我这没别的!其实对冯导的回话,压根就没当回事!因为《我不是药神》实在太热了,所以只能看了一眼标题,就当了一回标题党,就回到了《我不是药神》这个热点!

为什么呢?

因为昨天一天,身边有8个人看了《我不是药神》,尤其是家人,看完后,非要给我开家庭观景会,所以,一讨论,几乎就没有时间再关注冯导电影之外的话题了!

悲哀呀!一个电影大导演,到了要探讨自己电影之外的话题,我们的中国电影还有希望吗?

当然有,因为就在我们冯导在为电影之外的事纠结时,有一个不再年轻的导演——徐导异军突起,凭借自己的新作——《我不是药神》火了。火得曾经的中国电影风向标——冯导也不得不通过蹭徐导的电影来为自己鸣冤叫屈!

中国电影这是怎么了?难道真的是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冯导的人设导了?

《我不是药神》的人设是,在医疗行业,覆巢之下,蔫有完卵?徐导主演的程勇本是一个不堪的小市民!离了婚,没钱,有钱的老婆还来跟自己争唯一的孩子的抚养权(当然,总比把孩子抛给别人不管的要强很多),关键是要把还小的孩子带到国外,可能黄鹤一去不复返,再想见孩子一面,可能只能视频或语音了?因为程勇实在太穷了!

更可怕的是,本来已经够惨了,事业也遭遇了挫折,因为印度神油生意不好,自己的店交不起房租,马上就要被封门,接下来就是失业。中年油腻的命运看来是注定了。

谁知,更惨的命运又来了,老爷子又生病了。远看是楼房,近看是囚房!进去容易,出来就难了!老爷子本来偏瘫、老年痴呆就已经够程勇受得了,最后又脑癌,不救随时就要失去唯一的父亲!世上还有比这更惨的人吗?

冯导:你知道吗?在你们衣食无忧时,还有一群人在为生存,而不是在为生活而奔波!!!!!我不知道冯导在家看没有看《我不是药神》?我猜测应该是看了!因为相信这么长时间冯导没有发声,一定是早就把小崔的《十二问》在心里演艺了无数遍了!但是,没有热点呀?如果冒然在一个默生的领域和小崔打“毛衣战”,胜算有几何?这不能不是冯导需要十分谨慎的问题!

就在冯导朝思暮想的时候,机会来了!一个小电影——《我不是药神》,突然火了!我不知道冯导有没有嫉妒,但最起码冯导认为机会终于来了!在“毛衣战”面前当缩头乌龟,终不是一个电影大导演的做法!

所以,冯导终于开炮了!让炮火来得更猛烈些吧?水军在哪里?赶紧上呀!我可为你们找到热点了呀!?

咦?人呢?

人都去看电影——《我不是药神》,看完以后还要吃大餐,吃完回去还要补觉,补完觉之后还要开观景讨论会,讨论完之后还要写影评,写完影评之后还要让评论继续发酵,等等!

冯导,我也曾经是你的粉丝。。。。。。。

但我实在太忙了,真的没有时间关注你电影之外的那些破事、屁事

我也想支持你呀,但房子、车子、票子、儿子、妻子;医疗、教育、房地产它们不让呀?

冯导: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小崔是什么角?那是主持人出身!作为你的粉丝,我还是想善意的提醒您!

千万不要跟他斗嘴,或者说跟他打嘴炮!看过他跟曾经的嘴炮、那个说清口相声的斗嘴吗?看过他跟曾经的央视网红——本山大步打嘴炮吗?所以,你要是跟他斗嘴,你活下来的机率?算了,不说了。应该是阵亡的机率,我几乎不用想,不是百分一百,而是百分之二百吧?

趁着《手机2》还没出!该和解就和解吧!退一步海阔天空!他可曾经是个重度抑郁症啊!人呀死都不怕,还怕跟你斗吗?你还有2呢?他现在正象你说的,光脚不怕穿鞋的!

你的钱就是身边有两个慢粒,估计也花不完吧?

但我相信小崔不是!

所以,冤家宜解不宜结,该结束就结束吧?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也没有没有结尾的大电影,对吧?

咱的人设建立不容易,多少曾经的大咖,一个夜晚,可能就回到了解放前!

你总不希望三十功名尘与土吧?

那尼?“毛衣战”已经打响了吗?冯导已经开战了吗?好吧,希望冯导的人设永远不要倒!?

跟随上帝的话:阿弥陀佛!

有人要补充吗?请继续,,,,,,,,,,

20180708

著作:《房地产行销一点通》、《阳光照我去战斗》、《回归自己》、《品史如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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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多了撑的骂别人不违法且不伤害他人的生活方式 , 也属特色  )


来来来,最近微博上最流行的女性婚育观点,我从2013年到2016年都发过的各款。9图发不下了。

总有一个观点曾经被“引用过”,重复过。
也有被发扬光大过,更上层楼过。
很开心现在这么多人都在谈女性的婚姻自由人格独立经济独立之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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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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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网址 : https://mp.weixin.qq.com/s/BAT6nfLJpf8Sufl6fXT0yw  )


权威发布!最高检明确11个热点问题执法司法标准,为民营企业发展送上法治定心丸


王治国 徐日丹 检察日报 Yesterday


原标题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最高检明确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京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时明确强调“三个没有变”。


“三个没有变”

 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


 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在11月6日召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会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强调,“三个没有变”关键在落实,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会议要求,把近年来最高检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三个文件”,根据当前经济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新形势,结合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在认真总结落实平等保护、加强产权保护、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行重新梳理,明确进一步统一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


“三个文件”

2016年2月《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7年1月《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2017年12月《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


随后,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梳理了11个问题,通过“检答网”提供给各级检察院用于办案指导。这11个执法司法标准,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对于各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工作指导作用。


记者梳理了这些问题,采访了最高检有关负责同志。


图片来自网络,与正文无关


1.关于如何准确区分经营活动中的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


最高检强调,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活动,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得以违法犯罪对待。民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正当融资行为,应当与非法集资犯罪严格区分。


 一是严格把握非法集资“非法性”的认定,应当以商业银行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同时可以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或者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二是严格把握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对于民营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三是严格把握正当融资行为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对民营企业的融资行为,只有证据证明确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才能以集资诈骗罪认定。


2.关于如何严格适用非法经营罪,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


最高检强调,对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作出明确禁止性规定的,不得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严格按照刑法规定理解和适用非法经营罪中的“违反国家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二是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慎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兜底条款,对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办案中对是否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存在分歧的,应当作为法律适用问题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


 三是严格把握认定标准,坚决防止以未经批准登记代替“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


3.关于如何处理民营企业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而给付“回扣”“好处费”的行为


最高检强调,企业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而给付“回扣”“好处费”的行为涉嫌行贿犯罪的,要区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要从起因目的、行贿数额、次数、时间、对象、谋利性质及用途等方面综合考虑其社会危害性。具有情节较轻、积极主动配合有关机关调查的,对办理受贿案件起关键作用的,因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而不得已行贿的和认罪认罚等情形之一的,要依法从宽处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能认定为行贿犯罪。


4.关于如何准确区分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犯罪


最高检强调,要严格把握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犯罪的罪名适用。


 对于不符合贪污罪、行贿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不能定罪处罚。


 对于民营企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生的民事纠纷,不应当以犯罪处理。


5.关于如何准确区分涉民营企业案件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


最高检强调,一是民营企业实施犯罪行为,但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不得以单位犯罪追究民营企业的刑事责任。


二是民营企业单位犯罪的,还要准确区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分支机构的责任。民营企业分支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符合单位犯罪特征的,不能作为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违法所得完全归分支机构的上级企业所有并支配的,分支机构不能作为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民营企业单位犯罪的,还要严格区分企业财产和民营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的界限,不能将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相混淆,不能将对企业判处罚金和对民营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罚金相混淆。


6.关于如何通过立案监督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最高检强调,检察机关负有立案监督职责,有权监督纠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行为。民营企业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7.关于如何帮助民营企业防控风险


最高检强调,人民检察院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要做好风险防控预案,避免因办案时机或者方式的把握不当,严重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或者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同时,在办案过程中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帮助民营企业化解矛盾。要慎重发布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新闻,对涉及案件情况的相关报道失实的,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事实,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顾及民营企业关切,最大限度地维护民营企业的声誉。


8.关于怎样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


最高检强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能够采取较为轻缓、宽和的措施,就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在自行补充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应当为民营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对于涉案民营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确需提取犯罪证据的,可以采取拍照、复制等方式提取。对公安机关违反有关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9.关于可以不批准逮捕的情形


最高检强调,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要严格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防止“构罪即捕”“一捕了之”。


 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应当依法不批准逮捕;


 对有自首、立功表现,认罪态度好,没有社会危险性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一般不批准逮捕;


 对符合监视居住条件,不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可以不批准逮捕。


 对已经批准逮捕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及时建议公安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对已作出的批准逮捕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10.关于可以不起诉的情形


最高检强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要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一是经审查认定案件不构成犯罪,包括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其他法律规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经审查认定案件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防止“入罪即诉”“一诉了之”。


 三是经审查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过二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无再次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坚决防止“带病起诉”。


 四是经审查认定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1.关于如何落实刑事诉讼法有关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


最高检强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应当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的相关要求。


 一是坚持平等保护,对所有经济主体一视同仁,不能因不同经济主体而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范围上有所不同。


 二是准确认定“认罪”“认罚”。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承认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细节提出异议的,或者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仅对罪名认定提出异议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没有异议的,可认定为“认罚”。


 三是充分体现“从宽”。对于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能够主动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认罪态度好,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不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对于符合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条件的涉民营企业案件,应当依法从速办理。


最高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结合司法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切实加大司法办案和服务保障力度,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同时,最高检将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办理涉民营经济发展案件的法律政策适用,以便更好地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检察日报社全媒体采编中心出品

文字丨全媒体记者 王治国 徐日丹

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 | 李春薇

联系邮箱丨jcrb20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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