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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诗经周南葛覃》是中级贵族师氏妻子的生活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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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周南葛覃》是中级贵族师氏妻子的生活诗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
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
是刈是濩,为絺为绤,服之无斁。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
薄污我私,薄浣我衣。
害浣害否?归宁父母。』

按:〈葛覃〉一篇内的『师氏』一辞,以西周文献或地下出土文物来看,为男性军官,则本篇的作者是谁,就甚为可置疑了。依文意,为贵族女性所写,但为何去归宁父母要去告诉男性贵族的师氏,不就因为就是师氏的妻子吗!

东汉卫宏所著《毛诗序》:『〈葛覃〉,后妃之本也。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于女功之事,躬俭节用,服澣濯之衣,尊敬师傅,则可以归安父母,化天下以妇道也。』《毛传》:『躬俭节用,由于师傅之教。而后言尊敬师傅者,欲见其性亦自然。可以归宁父母,言嫁而得意,犹不忘孝。』

本篇自古以来多依《毛诗序》为后妃之本,所以刈葛的女性为后妃,归宁也是后妃。《毛传》解师氏为师傅,后世多依此说。但是『师氏』此官职,叶达雄 〈商周时代的师与师职试论〉(《台大历史学报》第17期;1992)一文,指出西周的金文中,已有师氏一词。从文献上看,师氏只是每个师的长官,其地位在千夫长之上,在亚旅之下。比「师某」的所谓「师氏」还低。师氏,恭王以后,士兵也参加生产,于是他也管理与土地有关的行政,军中有冢土的官或虞牧的官,因而师氏也就与土地有关。吾人从如《尚书·牧誓》『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的官位排名来看,师氏在千夫长之上,而尚在亚旅之下,是一位中级军官。

辛怡华〈扶风海家西周爬龙窖藏与太公望家族〉:『据《周礼地官》,师氏有职掌,一为文职,是王之谏官兼贵族子弟之教师,……:二为武职,是守卫宫门以及君王的警卫队长,同时又是教导子弟的教官』(《宝鸡社会科学》,2013年第4期)。

在西汉末刘歆依古本《周官》加油添醋而成的《周礼》,在《周礼·地官司徒》指『师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 师氏以三德三行教国子师氏掌以媺诏王。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居虎门之左,司王朝,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従,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且跸,朝在野外,则守内列。』尚还负担教育贵族子弟的职责。虽内容不尽真系西周师氏职掌。但是在西周封建时代,贵族的文化传承,是贵族长者教贵族子弟,汜且贵族战时以上战场为业,军与教育其实不分家。

按,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内指出:『鲁说曰:葛覃,恐其失时。王先谦引《古文苑蔡邕协告婚赋》:葛覃恐其失时。又引徐璈说法:盖以葛之长大而可为絺绤,如女之及时而当归于夫家。……是亦士大夫婚姻之诗,与何休谓归宁非诸侯夫人之礼者义同,鲁家之训也。王先谦于是释此诗:『恐失时,用首卓诗意。次章已嫁,三章归宁,正美其不失时』。此说得之矣。按,师氏官只系中级官,乃贵族中的士大夫,而非国君或诸侯,故其妻亦行妇人采葛,又有何所不妥。而且其妻非诸候夫人,自可探视父母。而行前告诉丈夫那位师氏去省亲,亦所当然。在此作者为师氏妻子的身份之下,此诗于是豁然可解而无罣碍,除此而外,没有历史上至今对此诗的那么多的纷杂看法可以自圆其说的了。(刘有恒,2019,9,2于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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