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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nel: 北昆 刘剑钧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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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原文故事仅为赚取阅读量的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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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区的xx们不懂中国的法律?还是穷疯了的穷凶极恶?还是与贫富无关的天生邪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
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一条非常棒的评论 ——  @eager人大人一群疯子,冷酷无情,畜牲不如。
这条评论适用于评论区所有支持“姐姐”的xx们!远离对血亲尚且如此的……)

@正八二零一九怎么没错?姐姐可以不喜欢弟弟不接纳他,不抚养弟弟没问题,但是占着俩套房子不给弟弟分是什么操行?21岁威胁父母在胎儿和自己中选一个,这不过分吗?如果父母有了弟弟不要你那你完全可以要求他们,就因为有弟弟和家庭决裂。微博网友一片泪目,觉得女孩神勇     。这篇文章并没有说父母对女孩不好,


旧故事再次引发网友热议

这个女孩原来是家里的独生女,在上大学时期,父母想要再生个儿子,女孩极力反对,要求父母在自己和胎儿之间做个选择,父母选择了胎儿。

从那以后,女孩就不愿回家,她打工自给自足,实现了经济独立。

但父母也感到自己的力不从心,希望女儿能帮自己一起照顾弟弟,他们带着儿子来到女儿的城市,希望缓和姐弟之情。

同时还有另一个目的,就是原先将自家的房子放在了女儿名下,父母希望换到弟弟名下,因为爷爷也给了孙女一套房,女孩拥有着2套房。

被女孩拒绝了,女孩说到做到,不对弟弟有任何感情,她认为,如果在自己两三岁时有了弟弟,自己也许会喜欢他的,毕竟有时间培养感情,但自己成年了,父母生了儿子,她真的没法喜欢。

后来,父母在一次意外中离世,弟弟的抚养也被大家讨论,长辈们认为,姐姐跟弟弟关系最近,应该由姐姐来抚养。

但女孩是拒绝的,她说:“你们谁养都可以,我不会养,也没有这个义务。”

舅舅对女孩动了手,要求她将2套房子拿出来一套给弟弟,姐姐拒绝:“凭什么?房子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我有自主权。”

大家为此事争论不休,但弟弟的抚养刻不容缓,他太小了,需要吃奶粉和换尿不湿,没人照顾,弟弟哭闹不停。

姑妈看不下去,把弟弟抱走抚养,但还没过两天就被女儿反对,她只得把弟弟送到大姨家,就这样,弟弟在亲戚家送来送去,到最后,谁也不肯抚养,还是接纳了姐姐的意见,将他送给一对农村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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